海港人寿系统错误致保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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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何丽润(身份证号:441302*********529),就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一事提出投诉。 我于2017年投保恒大永葆健康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后保单转至海港人寿。自投保以来,我一直按时缴费,但因该司系统长期将我的手机号错误关联至丈夫保单,导致我从未收到本人保单的任何通知。 2023年,我的保单因银行余额不足扣款失败,期间未收到任何催缴通知,却仍持续收到丈夫保单的各项提醒,致使我误以为本人保单正常,最终保单失效。 2024年,我曾用该手机号成功为丈夫保单办理续费,证明该号码完全有效,但该司仍未用于本人保单通知。 2025年10月28日,我正式指出此问题后,贵司于11月4日派员让我签署复效申请,却仍未修正错误。11月11日,我仍收到丈夫保单的催缴电话。 该司以"保单失效超过两年"为由,要求我提供健康资料,并依据我去年体检报告中的"乳腺结节BI-RADS3类",单方面决定对乳腺相关责任实行除外。这完全是将该司过错导致的后果转嫁于我。 此外,该司还以手机号是家庭副卡为由,无法关联微信公众号,要求我办理独立主卡,此举毫无依据且将增加我的通信成本。 基于该司长期系统错误、未尽通知义务、转嫁责任及提出不合理要求等问题,现提出以下诉求: 要求海港人寿无条件按原保险合同条款恢复保单全部效力,撤销一切责任除外决定; 要求立即停止要求变更手机卡等不合理要求; 要求就其过错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予合理解释和处理方案; 要求该司就其系统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恳请贵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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