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顺风车信息不符及安全缺失投诉
网友保保_SJukZMRT
背景: 在同程旅行APP预约跨城顺风车,从杭州到上海,行程开始前五小时左右,与司机沟通高速费由三位乘客*摊(杭州到上海高速费约90元,人均应为30元),客服却断章取义称沟通好具体车费,要求我再支付订单并退还差价,按此处理方式,杭州到上海的高速费需要*280元,不合理。实际当天深夜接车车主、车牌车身与预约订单不符,客服却扬言可以“选择”不上车。行程途中同程旅行APP的实时位置共享功能失效,形同虚设。行程结束之际,车主称因该订单隶属于朋友账号,故本人无法在*台支付车费,直接扫其微信收款码即可。出于深夜个人安全考虑,不与车主起正面冲突,并希望尽快结束行程,于是速速支付并离开。 主张: 1. *台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台提供的车主、车辆信息与实际不符,侵犯本人的知情权,本人无法知晓服务的真实提供者,也无法评估安全性。 2. *台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台提供虚假信息,使本人无法基于真实情况“自主选择”服务,当晚的“接受”是在“深夜无处可去”的紧迫情况下做出的,属被迫接受,而非真正的自主选择,本人的选择权受到实质性侵害。希望*台能深刻意识到这不是消费者应有的自主选择!!!!!!!!!! 3. *台存在欺诈性消费:*台作为经营者,向本人展示了虚假的车辆信息,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台车主明知信息不符却仍接单,其主观上具有隐瞒真相、误导消费的故意,该行为存在欺诈。 4. *台存在重大安全保障缺失:次日向*台客服投诉,被告知“车牌不符可拒绝上车”,该回应试图规避责任,且并不能改变其提供虚假服务的事实。本人在深夜环境下“不得不”上车,*台利用本人的弱势地位,其行为存在主观恶意。行程途中*台的安全保障机制(实时位置共享)形同虚设,构成重大的安全隐患。以上,*台未能提供安全、可靠服务,将本人置于一个信息不明、安全保障缺失的风险境地,属安全保障义务的严重失职。 诉求: 1. *台将订单 “未支付”状态做“已完成”处理,且不再发送订单未支付的骚扰短信:本人已线下支付车费给车主,不应再支付一分钱。*台所谓先支付订单,再退“约定车费”的差价,是无稽之谈!!! 2. *台支付惩罚性赔偿:基于*台的欺诈行为,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500元法定赔偿。 3. *台支付象征性赔偿:鉴于整个经历给本人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全感和精神压力,主张500元象征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