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诱导签培训贷合同无效
投诉对象:河南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企业:郑州卓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事实与经过
本人在2025年9月2日签署《墨学设计学*协议》,报名该机构设计剪辑付费培训课程,签约及微信收款主体均为河南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机构工作人员承认郑州卓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老板、同一注册地址,属于关联混同经营。
1. 附上本人身份证照片,可证实签约时本人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附上整套电子签署的《墨学设计学*协议》完整截图,再搭配监护人不予追认合同的书面声明,本次培训合同依法应当归于无效;
2. 附上微信缴费账单,证明实际缴费总价3510元;机构前期刻意进行消费诱导,声称学费金额完全可以承担,同时虚假宣传兼职收益每月可达2000元以上,谎称学*二十节课即可自主对接几十至几百元的外包订单,以此诱导未成年人签署高额付费课程协议;
3. 附上机构内部《接单注意事项》文件截图,实际接单设置多重严苛门槛:所有订单必须交由老师审核才能判定能否承接,学员并无自主接单权利,还强制要求完成外部5单后方可进入内部接单群,完全无法兑现前期副业赚钱的宣传,属于严重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4. 附上聊天记录,商家曾一次向我推介网贷分期缴费方式,知晓我未成年依旧催促完成缴费;
5. 附上郑州卓学营业执照,该公司无教育培训资质,两家公司混同运营违规售卖课程,涉嫌超范围经营;
6. 附上分期催收短信截图,目前河南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第三方分期机构持续向本人发送逾期催收短信,不断进行骚扰施压;
7. 协议内存在多处不公*格式条款:退费规则严重偏向商家、大量免除企业自身责任;私自约定纠纷直接交由郑州仲裁*仲裁,刻意抬高未成年消费者维权门槛,属于不合理霸王条款;我多次依据合理理由提出退学退费诉求,均被商家设置重重门槛恶意推诿拒绝。
投诉诉求
1. 确认本次培训服务合同无效,要求河南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微信缴纳的全部学费;
2. 立即终止信丫丫科技对应的全部分期还款订单,永久停止所有催收短信与电话骚扰;
3. 对该企业超范围经营、诱导未成年人消费、虚假宣传、设置霸王格式条款及违规推行信贷分期的行为予以核查处置;
4. 后续沟通仅接受*台留言、短信、微信文字沟通,拒绝任何形式的电话致电联系。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河南墨学设计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
看似是分期付款。实则老师一直在以何种理由要求你全款付费,同时所谓的群聊后续关闭。本人与2025年九月左右在河南省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剪辑课程 后续出现该公司以“先学后付、零基础接单、包就业”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我报名其设计培训课程。 报名后我才发现,所谓“先学后付”实际是强制绑定分期贷款,并未提前明确告知征信风险、贷款性质及违约后果,存在隐瞒真相、误导消费、变相培训贷等问题。 课程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无有效教学、无就业保障、无实际接单渠道,属于典型的培训*局。 现要求该公司:立即解除合同、终止贷款分期、退还费用、停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维护消费者权益。 该公司在京东店铺所出产品与事实不符 该公司并无培训资质 并无明确告知京东白条属于贷款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河南墨学设计虚假宣传诱导贷款致信息泄露
2025年十二月在其公司购买课程服务,诱导我金鑫签署合同,分期贷款,后续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每天至少是之前五六倍骚扰电话,多为催收已经其他诈*电话,有发一些短信领取什么什么权益的(上传图片有限并未上传),后面在这个设计老师朋友圈发现不对劲,很久没有上传学员接单照片以及工资结算记录,并且朋友圈设置为三天可见,经过上网查询发现其公司有虚假宣传出卖个人信息的记录。这个老师的微信号是Ll66-61,手机号未知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河南墨学设计霸王条款拒退费
本人于_2025年_12月16日与贵司签订《商业插画新课程》课程服务协议,课程成交优惠价为人民币4000元,首付定金188元,本人已按协议约定完成付款。
现就课程退款事宜,正式提出如下要求:
一、退款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贵司协议中以下条款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对本人不具有约束力:
“付款30日以上,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退费”
“用户所在期数班级(不含免费复训班级)正式结课后,墨学设计将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退费”
“用户开时,墨学设计将具增值税发票的,申请退款扣除开票金额的3%”
“用户使用京东白条方式支付学费并且墨学设计在交易时提供分期免息服务的,退学时扣除分期费用10%作为对墨学设计提供贴息的补偿”
“付款7日以上,墨学设计已提供相关服务,但用户尚未正式开通课程的,扣除该课程成交优惠价格的5%计算服务费”
2. 本人因课程与宣传不符,无法继续参与课程学*,现依法申请退还未消费部分的课程费用。
二、退款金额及计算方式
1. 课程总课时:196课时,总费用:4000元,折合每课时费用:4000 ÷ 196 = 20.5元/课时。
2. 本人已开通/学*课时:4课时,对应费用:82元。
3. 本人要求退还的费用金额:4000元 - 已消费课时费用 = 3918元。
三、贵司应履行的义务
1. 自收到本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人联系确认退款事宜,并出具书面退款方案。
2. 于双方确认退款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将退款足额支付至本人微信(可由跟我交接的工作人员转账),不得扣除任何不合理费用。
四、法律后果提示
若贵司未在上述期限内妥善处理退款事宜,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1. 向12315*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投诉;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司退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将由贵司承担。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诱导消费
已完结
河南墨学设计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
本人与2025年九月十一日在河南省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购买ps课程
后续出现该公司以“先学后付、零基础接单、包就业”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我报名其设计培训课程。
报名后我才发现,所谓“先学后付”实际是强制绑定分期贷款,并未提前明确告知征信风险、贷款性质及违约后果,存在隐瞒真相、误导消费、变相培训贷等问题。
课程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无有效教学、无就业保障、无实际接单渠道,属于典型的培训*局。
现要求该公司:立即解除合同、终止贷款分期、退还费用、停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维护消费者权益。
该公司在京东店铺所出产品与事实不符
该公司并无培训资质
并无明确告知京东白条属于贷款
投诉问题
培训贷、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河南墨学设计课程退款遭推诿
2025年8月6日在京东店铺购买的ps教程后面在相关的微信群的公开课的老师说的和微信对接的老师说的
内容不一样,后来找了微信对接的老师要求退款,但是这个老师每次都只是回复一句应付的话就没有后续了,后来找了京东的店铺客服,他们又让我去找微信老师,两个人都在互相推脱没有人负责让他们把他们的管理找来也没有回复,后来京东的客服联系他们也不肯退款还说买这个课程时间太久了,但是2025年九月多就开始找了他们要求退款是他们一直在拖延我的时间,而且上课使用的是他们的一个微信小程序,听了多少课时上面都可以看到,而且他们还引导我开通了京东的白条借款服务事先也没有说明清楚会有利息的事情我也跟他们的老师说过没有使用过京东白条,一共有两笔订单,他们都没有人负责任的去解决这件事。诉求是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河南墨学诱导签约分期并虚假宣传
我要投诉河南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他们诱导我签约的分期,公司利用高薪兼职为由误导我购买技能网课,并说其有高额的兼职收益,基本上所带的学生一个月至少剩个1千多,并表示接单很容易,提供了大量的兼职收益图片,通过高额的收益,简单的课程诱导我,我信以为真,结果最后才发现他们就是兼职名义诱*我办理了10多期分期共3000至5000,现在甚至还威胁我,不还款就起诉同时要公布我的身份证信息等,我要求解除给我办理的分期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骚扰
已完结
河南墨学设计乱收费及解约纠纷
我于[2025年7月14日]在该机构报名课程,支付100元定金后被要求办理4900元分期(分12期)支付了两期一共是800。因无法学*申请解约,机构要求再付2440元+800元逾期费才允许解约,补了100之后,机构再要求再付2340+逾期费用才可以解约,且持续催款。该机构的收费无明确依据,已超出合理范围,请求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其收费合规性,我的诉求是协调解除合同并撤销不合理费用。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河南墨学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微信公众号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是河南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470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了188元的订金,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学*的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台查到相关河南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河南墨学虚假宣传诱导分期购课
我要投诉河南墨学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他们诱导我签约的分期,公司利用高薪兼职为由误导我购买技能网课,并说其有高额的兼职收益,基本上所带的学生一个月至少剩个1千多,并表示接单很容易,提供了大量的兼职收益图片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