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联联周边游虚假宣传”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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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联周边游七分甜过期退款问题
我在联联周边游购买了七分甜 上面明明写着过期退 随时退 商家不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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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联周边游团购违规扣款
我在2024年4月25日购买联联周边游团购优惠券,订单号为M24****00****18,手机号为152****1672,申请退款,联联游平台以页面条款退款需要扣除20%违约金为由,仅支持退换80%。根据2012年3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工商市字[2012] 39号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 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提出退款就要扣除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严重违反了国家的三包政策,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联联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以不能退款或退款需要扣除部分金额为由从中获利,欺诈消费者,故要求联联全额退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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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投诉要求退款赔偿
联联周边游卖假货,虚假宣传,投诉要求退款赔偿,与在官网购买的产品不一样,包装雷同,里面液体不一样,说是正品,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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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正品,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
在联联购买此产品,不是正品,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东西,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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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联周边游未提示违约金,要求全额退款
本人分别于2023年10月20日在联联周边游平台购买平台餐饮消费订单,订单号为M23****02****22。上述订单有效期均至2023年11月30日止。截至目前,本人到期未实际使用上述订单。申请联联周边游全额退款,金额总计118元,客服告知需扣除30%作为违约金。 根据平台退改规则,上述产品均为”随心退“产品,如需退款,逾期半年以内收取30%违约金,逾期半年以上视为放弃使用,将自动作废。上述规则属于《民法典》中的格式条款,加重了我方责任、限制我方主要权利。但上述格式条款在产品下单页面未采用加粗等合理方式提示我方注意上述违约条款。且上述条款均在产品页面的末端,处于不易引起注意的位置。此外,平台在产品临近到期时也未通过发送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提醒我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1)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2)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3)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另外,《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违约条款作为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因联联周边游对格式条款中的违约责任未尽提示义务,致使我方没有注意到违约条款的,购买产品中的退改规则,即“如需退款,逾期半年以内收取30%违约金”条款无效,联联周边游应对我方上述未使用订单全额退款,合计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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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联周边游欺诈消费者退款问题
您好!我在联联周边游购买的168灵山+拈花湾门票套餐,没有消费没有预约甚至刚买完十分钟不到,平台就不给退款!更为离谱的在是昨天下午4.17分他们平台给我自动核销了,我当时在融创茂买东西有小票有证据,并且融创到灵山需要1小时车程,并且现在的景区都需要人脸识别+身份证的模式所以根本不可能是我本人去的!联联平台的一系列骚操作令我大为震惊!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更加坚定了我要全额退款的决心!我的订单号为M24****00****61,下单手机号为158****6897。 联联周边游的退款说明在页面最下处,文字十分小,并且在确认付款之前也并无进行不退款提醒,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团购买了不管任何原因竟然一律都不能退款。此条款完全为霸王条款,具体质疑如下: 1)关于网络团购产品,商家需要将加价放大标识,而不是非常小的字符诱导消费者,联联周边页面制作存在欺诈和诱导消费者; 2)关于20%、30%、100%违约金,此条款与律师沟通为霸王条款,在法律层面是无法得到支持的,联联周边也无法提供更多的法律条款支撑; 3)根据2012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工商市字(2012)39号),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 同时在网上搜索信息,联联周边就是靠着添加链接20%、30%手续费进行盈利,只管卖出去,不管售后,客服态度恶劣,企业管理极为混乱,本人写信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平台退还我168元的门票费用,另外建议市场监管局对本企业进行检查审计。公众号“联联周边游成都站”所属企业为:南联永欣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工商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20号1栋15楼 公众号“联联周边游”所属企业为:顺联永欣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工商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E,地址为中国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20号1栋14楼 小红书号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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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联周边游星巴克盲盒欺诈行为投诉
我于2024年5月10日在联联周边游小程序上面购买星巴克盲盒,上面内容存在诱导行为标题9.9元享4个套餐星巴克饮品,全文大图均为饮品,实际为优惠券!(并且此优惠券比实际店中杯价格还贵,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在没有预约和使用的情况下,我与客服沟通全额退款,商家以盲盒乃特殊产品 不支持七日无理由为由,拒绝退款 。商家霸王条例申请退款要扣手续费20%费用,拒绝全额退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根据2012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工商市字(2012)39号),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权。」我要求全额退款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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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联周边游星巴克盲盒虚假宣传
我于2024年5雪10日在联联周边游(武汉)微信公众号上面购买星巴克盲盒,存在诱导,标题9.9元享4个套餐,全文大图均为饮品,实际为优惠券! 诉求,退款➕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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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误导消费者引流
平台使用京东云端洗衣为标题,明显借助京东洗衣的品牌误导消费者引流。 消费者被误导购买后发现非京东洗衣,当天在未核销使用的情况下立即联系客服退货,结果平台的公众号客服显示不可添加。联系平台客服回复不能全额退款,要强行扣除违约金。 平台在商品页面的取消规则中明确标注了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联系客服退货,未标注存有任何违约金。但是却在所有在页面的最下面特别不起眼的地方混入一句退款说明,完全是为了隐藏规避责任,故意欺骗消费者,严重违法《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严重违背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希望给予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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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导致退款问题
我是2023年购买了 产品名称:高新区众和屋头串串香; 套餐名称:四人撸串局; 订单金额:¥128.00; 生效时间:2023-04-17; 到期时间:2023-12-31。大订单号:M23****02****37在联连上下过多次单,每次感觉不错,也给身边的好多朋友推荐过,但是这次购买让我感觉到有些不开心,购买时明明写的是到期自动退,但是并没有自动退,因为忙工作,忘记了时间,大约今年2月6日左右,我发现过期了,联系了平台说不能退了,只能去消费,不然就退70%,我不同意只退70%,平台说让我去消费扰可以了,今天我带朋友去消费,怎么就不能核票呢?希望处理一下这个问题,平台有欺诈的嫌疑!什么叫到期自动退?宣传又搞文字游戏,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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