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63号甬城妇科
时间: 2024.5.3到甬城妇科就诊,给我本人就诊医生叫胡医生
事件: 本人病情阴道出血,起初本人的爱人看网上推荐的38元,胡医生检查后看过本人阴道说宫颈糜烂情况。
1、首先动手术前跟本人以及家属告知了四千多的手术费就可以搞定了。
2、在手术开始前,趁本人与家属分开的时间差,●未告知本人、未经本人同意医生擅自增加手术项目及费用,让手术费增至一万七千多,并且只让家属去交钱,违反了医院规定以及 侵犯了患者知情同意权。
3、在我做完手术后仍是问题得不到解决,医生是否需要解释一下呢? 去医院是为了解决病理问题的,现在钱比最初谈好的价钱贵了几倍,病情没有得到解决仍术后出现头疼,呕吐,脚软,口苦,阴道大量出血等等不良反应,
4、在我手术途中未经本人允许,擅自打麻醉针是全麻,医生并没有告知本人及家属打麻醉后是怎么样的不良反应,医生只和本人的爱人沟通并诱导签署各种高额收据,本人的爱人未了解手术的严重性。
诉求: 要求该医院全款原路返回并赔付一切精神费,路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