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两年主板烧坏拒免费修
网友保保_h3hhlLVp
本人于23年6月购买vivo iQOO11手机一部,使用仅两年后,主板在无外力碰撞、无进水等非人为情况下突然烧坏,导致WiFi功能完全无法使用。 随后本人联系vivo官方客服咨询维修事宜,却被告知手机已过保质期,需自费更换主板,费用高达2700元。作为vivo旗下旗舰机型,仅使用两年就出现主板核心部件自然损坏,让人难以接受,难道旗舰手机的使用寿命仅为两年? vivo售后的处理方式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具体问题如下: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本人手机主板损坏属于非人为质量问题,vivo以过保为由拒绝免费维修,强制要求自费,明显违反该条款。 2. 区别对待消费者,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公*交易权:经了解,iQOO11主板故障并非个例,同类投诉中已有部分用户通过坚持投诉获得免费维修或换机补偿,而本人却被要求自费,vivo存在明显的售后歧视,设定不公*交易条件,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 3. “过保不负责”的说法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作为手机核心部件,正常使用两年即损坏,足以说明产品存在质量缺陷,vivo作为生产者,不能以过保为由免除赔偿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提出以下诉求:请vivo官方立即为本人免费更换原装主板,或提供等价换购最新款vivo手机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