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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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手机摄像头进灰,宣传与实物不符
我于2025年4月25日在实体店购买vivoX200S手机一部,当时没有问题,用了两个月之后发现摄像头进灰,当初宣传的防水防尘,这是工艺质量问题,vivo客服想送一个音响敷衍处理,我的诉求是换机,如果不行就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售后更换电池后WiFi芯片损坏且拒绝退款
我于2022年1月27号购买的IQOO8手机,在去年24年9月份去官方售后VIVO中心更换了电池,花了我138元更换了电池之后用了一个月不到,手机的wifi芯片烧了,然后我没有送去返厂维修,但是我新买的电池没有退给我,138元一颗新电池用了一个月不到,我用他们的售后服务换了新手机iqoo neo9 ,但是我买的新电池你们没有退给我,钱也不退!!!
投诉问题
收费高/不合理、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手机主板故障及售后处理问题
本人于2022年11月在vivo官方旗下的iqoo官方网店购买iqoo neo 6 se -霓虹12+512G 于今年6月27日充电突然严重发热黑屏 强制重启后开始出现不定时的花屏+卡顿情况 买了他家新手机到手后 第一时间我就把出现问题的手机寄到售后那边检测后面确实证明是主板问题 售后的处理结果就是问我是否要返厂维修 费用是一口价560元 后面因为这个价格我不接受联系了客服 客服来电告知屏幕打七折优惠更换 但这不属于屏幕问题 我依旧还在跟她理论 最后说给我申请返厂免费维修 隔了大概一周左右来电跟我说维修失败需要更换配件 意思就是更换配件的费用还是需要我自己自费 我问她怎么维修的 她说拆机维修 既然拆机维修 为什么售后单却是显示本次未进行维修? 经过几天上网从“小红书”“抖音”“微博”等均了解到有大量用户证实反馈同型号的机型集中出现主板故障,虚焊,烧毁等问题通病证明很明显就是批次性质量缺陷问题,而非偶然或人为原因。综上,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并且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首先就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第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规定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生活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也没有关系侵权行为是以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判断侵权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双方形成的侵权法律关系,而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因此即便过了保质期产品。如果存在质量缺陷,买受人也随时可以要求出卖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我需要vivo官方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者一个合理的方案。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售后拒保且要求提供发票问题
本人于2022年3月24日购买的vivo x70 pro+手机因为屏幕出现绿线,于2025年7月7日在vivo官网寄修。vivo维修人员在拆机检测后,打电话来跟我说手机检测后,手机通过检测(符合手机未满4年,无拆无修,未进水,未漏液)需要提供购机发票才能免费帮我换屏幕。由于购机发票我已经丢失,vivo售后拒保。根据《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请人vivo售后服务中心为何拒保不休?由于这次当年你们的瑕疵产品当年的那批有问题的三星屏幕,你们才推出的4年内免费换屏。这种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当时不召回,损失都由消费者承担。现在在我手机符合未满4年,无拆无修无进水无漏液的情况下你们为什么拒保。要求我提供购机发票?经过网上自媒体和身边的人了解到,屏幕出现绿线去售后客服中心免费换屏并不用提供购机发票就给直接换屏了。挑客人?还有,为什么叫我提供购机发票你们的售后客服人员没有事先找我要购机发票,就直接拆机检测了,检测工过后才打电话找我要购机发票,提供不了发票的话就要把手机装回去寄回来给我。你们拆了我的手机,再寄回来和未拆能一样吗?这是你们的工作人员的失职吧。他们应该承担我手机被拆的损失吧?这里我提出以下要求:给我免费换屏。坚决为何自身权益到底!
投诉问题
推脱三包责任、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手机屏幕质量问题及售后处理不当
我的iQOO5本身就是屏幕质量问题,导致屏幕出现绿线产品本身问题,然后之前客户经理,网络给我们更换屏幕并送耳机,然后送三张优惠券,然后安排指定的售后去更换屏幕,去指定的时候没有告知,说这个屏幕跟我这个颜色不一样,而是只是说是星朔新的一些材料材质屏幕,你们都不说是别的颜色,我们怎么知道?这不就是消费欺诈吗?然后我反馈给他们,他们可笑的说送你一个月会员,这就是vivo的客服态度,不管去哪一家手机公司,我们更换的配件都是手机对应的颜色,如果没有,那你就告知我们颜色不一样,没有你这个配色更不更换,你自己选择,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这样说过,出了问题,他问客服那种回复,那种怠慢,那种解决态度,真让人不信任这个品牌,说真的,手机的价值连个屏幕贵都没有,我们选择去更换,相信你这个品牌得来是这种服务,然后问你们客服之前说的送的耳机优惠券呃,还能查到吗?算数吗?然后你们客服说呃,需要联系一下核实再处理,然后具体再等结果。这说的出来就可笑!你答应的,然后做不到,这是真可笑!我们花了钱,你给我换不一样的屏幕颜色,你作为消费者,你能接受吗?我们花这钱是不是换我对应的配件?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手机系统不推送更新,售后服务差
您好!向您反映我在使用vivo手机过程中遭遇的系统不推送更新问题,希望能借助贵部门的力量,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我在vivo官网购买了一部vivo手机。购买之初,vivo品牌所宣传的优质服务和定期系统更新承诺,是吸引我选择该品牌的重要因素。我满心期待,通过系统更新可以让手机保持良好的性能,获得更多实用功能以及更安全的使用环境。然而,现实却让我大失所望。我的手机就陷入了系统更新停滞的困境。我按照正常操作流程,多次手动检查系统更新,屏幕却始终显示“已是最新版本”。更新内容涵盖了至关重要的安全补丁,显著的性能优化以及丰富的新功能添加。系统未能及时更新,给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与潜在风险。在安全层面,由于缺乏关键的安全补丁更新。如今,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个人信息泄露,恶意软件入侵等事件层出不穷。我的手机中存储着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聊天记录等,一旦因系统安全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在使用体验方面,由于无法享受到系统更新带来的性能优化和新功能,手机在运行过程中问题频出。例如,在打开一些常用的社交软件,办公应用时,反应迟缓,经常出现卡顿现象,严重影响了我与他人的沟通效率和工作进度。观看视频时,还会出现画面模糊,声音卡顿的情况,极大地降低了娱乐体验。而且,手机发热现象明显,电量消耗过快,原本可以满足一天使用的电量,现在半天就所剩无几,让我在外出时时刻担心手机没电而与外界失去联系。为了解决系统不推送更新的问题,客服人员给出的回复千篇一律,要么让我等待,称系统更新会陆续推送;要么指导我进行一些常规的操作,如清除缓存,重启手机等。这些操作我都一一照做,但系统不推送更新的问题依旧存在。只是含糊其辞,让我继续等待。这种敷衍的态度让我感到非常失望和无助,作为消费者,我花钱购买了产品,却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和保障。我认为,vivo作为一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手机厂商,有责任和义务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系统更新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vivo手机系统不推送更新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像我这样广大vivo用户的合法权益,违背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投诉问题
设备发热、软件故障/功能失效、售后服务欠缺
处理中
vivo X80 Pro主板故障售后推诿
我于2022年8月6号在线下代理商处购买vivox80Pro手机一部,2024年11月我的vivoX80Pro突然出现黑屏无法开机的情况,当时由于我个人身体的原因一直在住院,便没有及时维修,我于2025年6月23日前往售后服务中心咨询情况,售后人员说是主板坏了,提供了三个解决方案:1返厂维修但是不一定能修好369,2换新的主板3500,3加3500换购X200新机。我询问售后人员为什么会主板坏了,售后人员也是含糊不清。我在正常使用手机三年中,并没有人为损坏磕碰或进水等情况,这次主板坏了却需要我自费修理。本人多次联系了 vivo 客服人员,手机主板在非人为情况下损坏就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vivo公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还出厂,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让消费者自己买单,我要求免费更换主板时,客服推诿说主板没货无法更换,这就是在欺*消费者,推卸责任
投诉问题
推脱三包责任、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手机屏幕出现黑点要求换新
手机屏幕故障,是产品质量问题,要求给我换新。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手机屏幕已经出现黑点,无法保证后续没有问题,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免费 换 vivo x100pro,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手机屏幕出现黑点已非个案,明显属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换新;我要求换新。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等。
投诉问题
屏显故障、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投诉vivo(手机)推脱三包责任
本人于2020年6月18日在淘宝天猫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台IQOOZ1一直很爱护,购买没半年就问题不断,微信隔一段时间就会自动退出重登需要恢复聊天记录,后面一直存在这个问题,2025年3月19日上午突然死机然后关机频繁重启,但是一直启动不了,2025年5月19日寄修当地服务中心,查找不出原因,只是清除数据便可使用了,遂寄回,但是用了不到一星期又出现反复重启然后死机关机重启,于2025年6月7日又再一次寄修当地服务中心,这次工程师说主板坏了,但不知原因,如要维修便要自费。网上搜了下,发现这款手机烧主板并非个例,大批消费者同型号手机主板被烧,完全是芯片通病,为什么商家的问题让消费者承担呢?每天使用提心吊胆这就是vivo品牌吗!而且有的消费者可以免费维修,有的消费者却是自费维修,这种区别对待法律上也不允许吧,vivo不应该统一出解决方案吗?要求:免费更换主板,对产品芯片通病作出统一解释
投诉问题
推脱三包责任、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
vivo手机防水性能虚假宣传且质量差
200U 宣传ip68、ip69等级防水(不了解的去搜索一下),2025年7月6日在水表面录了半分钟不到的视频,导致手机进水,屏幕被烧,vivo售后说换屏优惠价1400多,拆开机器里面全是水(买了2月)。不到一个月镜头就起雾。非常的失望,这就是旗舰机的质量?旗舰机的性能?这不是虚假宣传?
投诉问题
屏显故障、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缺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