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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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OO11pro WIFI功能故障要求免费维修
我于2023年6月10日购买了iQOO11pro手机,使用两年,最*2025年12月19日左右出现WIFI和热点功能打不开,经过查询,发现许多同机型故障,申请免费维修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信号差、保修期内收维修费
处理中
vivo手机主板烧坏售后处理不合理
我于2022年12月31日在京东*台购买iqoo11pro,在2025年6月份出现wifi和热点功能失灵现象,当时以为是更新系统,不兼容,并且我流量够用对WiFi使用需求不强烈。12月份左右在vivo线下店检测确认是由于主板烧坏导致,上网查询发现海量iqoo用户存在同样问题,并非个例,说明该品牌手机在设计和制造方面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vivo公司理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服务。在与vivo售后客服协商后,客服提出免费修理,但不保证修好,修不好则会导致无法开机,如果修不好的话可以用补钱换购新机。客服表明该款手机主板缺货。本人感觉非常不合理,旗舰款手机仅仅两年重要配件就缺货,且无补货时间。因个人已购置vivo新机,所以对换购新机方案无法接受。 本人诉求为: 1. 免费更换主板,并提供延保服务 2. 赔偿2600元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时间过长、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手机主板损坏要求免费更换
我于2023年7月19日线下店够入iqoo11s,wifi断联,蓝牙无声,2025.12.18于客户服务中心检测,主板损坏,给我方案是免费维修 至于修坏了后续怎么办一字不提,我是正常使用2年多,无人为损坏情况,主板却能坏,我多次致电vivo客服无解决方案,《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vivo公 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还出厂,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让消费者自己买单!希望部门如何处理:免费更换主板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手机电池主板频发故障要求免费维修
25年12月19号于服务中心检测手机非人为原因的电池坏,服务中心给出的方案是自费维修,同年2月份还检测出非人为原因导致的主板坏,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vivo公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还出厂,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让消费者自己买单!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手机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保修期内收维修费、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手机主控板虚焊要求免费维修
我于2024年1月29日在淘宝购入了vivox100pro这款手机,其产品有自身内部缺陷主控板虚焊,线下如果要修需要花大量的金钱,明明不是消费者的错,手机自身问题凭什么要消费者买单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iQOO 12 Pro主板故障要求合理售后
本人于约一年半前购买的iQOO 12 Pro手机,在正常使用、无进水、无摔落的情况下,*期突然出现无法开机、反复重启等严重故障。经官方授权服务中心检测,确认为主板故障。 基本情况: 1.产品信息:iQOO 12 Pro 2.购买时间:2024年6月3日 3.故障发生时间:2025年12月8日 4.故障现象:无法正常开机、无故自动重启、送检后官方检测确认为主板故障。 5.设备状态:手机外观完好,无任何人为损坏痕迹(如碎屏、弯曲、进水等)。一直使用原装充电器,且在保修期内无任何主板维修记录。 我的观点与诉求: 作为一名iQOO品牌的信任者,我选择购买定位高端的iQOO 12 Pro机型,是出于对品牌品质和工艺的认可。然而,使用仅一年半,核心部件主板即出现非人为的严重故障,这完全超出了我对一款旗舰手机质量与耐用性的合理预期。 主板是手机最核心、成本最高的部件之一,其过早损坏,直接导致手机*乎报废,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通讯、工作与生活。考虑到iQOO 12 Pro属于高端旗舰机型,用户对其可靠性和耐用性有更高要求。并且主板故障属于重大质量问题,且非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一年半的使用时间,远未达到一款旗舰手机的正常生命周期。 我对此事的定性是,这很可能属于产品本身存在的潜在质量缺陷或元器件批次问题,而非正常的概率性损坏。因此,我无法接受“过保后需支付高额费用维修主板”的常规处理方案。这相当于让消费者为产品可能存在的先天质量问题承担全部后果,既不合理,也不公*。 我的具体诉求如下: 鉴于故障的异常性和产品的旗舰定位,我要求贵司出于对消费者的关怀和对产品质量信誉,以显著低于普通维修报价的特殊成本价进行主板更换,或者以特殊折扣探讨提供更换同类型新机的可能性。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投诉IQOO11质量问题
我投诉vivo公司产品质量问题 我于2023-3-31京东*台购买购买 IQOO11 12+256版本 手机到手后购买了vivocare包含 延保+手机保险 2024-2025年去官方售后中心维修手机两次 2025.11月手机*机屏幕中间出现横线,现在手机已经无法开机,并在网上查询这个型号手机有大多数通病过质保期主板都要出毛病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维修二次损坏
处理中
iQOO10频繁*机无法开机
于2022年7月购买的iqoo10,在2025年3月于官方门店更换电池,2025年11月12日出现了*机,反复重启不进入系统的问题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 iQOO neo6手机主板故障及售后区别对待投诉
我于2022年9月1日在线下实体店购买了iqoo neo6手机,一直很爱护。在2025年7月10日突然花屏*机,强制重启后手机不断无限重启并花屏,2025年12月13日将手机送去vivo官方服务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是主板虚焊,并且是非人为因素。后续,我在网上各个*台上发现,*两年以来,iqoo系列手机出现了大量的烧主板问题,这并非个例,而是手机本身的质量问题。 在售后解决问题上,vivo为我提供了免费维修的方案,但是不保证修好,且不会更换新的主板,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他人案例表示维修基本失败,即使修好也是暂时的,且后续大多出现几个月后二次损坏情况。主板问题依然存在,手机的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 据我了解,vivo官方为主板出现问题的消费者提供免费更换主板和低价换新的方案并不在少数。我认为,vivo官方在面对大批量相同问题时,对不同消费者提供不同解决方案,这种区别对待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交易权",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 并且根据《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 neo5、iQOO neo5s)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换主板或者低价换新。 综合网络上vivo对其他主板问题的解决方案,我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请vivo正视主板问题,跟其他机友一样,为我免费更换主板,或免费换购iqoo neo9手机,或799换购 iqoo neo10手机并增加延保。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死机、屏幕故障
处理中
vivo售后政策不公要求统一换机
我的IQOO12pro手机,用了不到一年就主板损坏,告知我要换主板。但是据我了解,在保机器有的因为维修不了,有的因为主板缺货可以免费更换同系列新机。而我在保连加钱换机的资格都没用,于是经过一个月的投诉,vivo答应我优惠换机,让我以2950(主板价格)换购IQOO15,但是据我了解有许多过保用户以2950,八折,五折换机,甚至有IQOO12机主2350换购vivox300pro,同时赠送vivotws5耳机,而我在保用户却要自费购机,经过一天协商他们砍到五折1475还是和过保用户一样。据我所知IQOO12pro系列因主板没货的用户,有人免费更换了同型号IQOO15,有人免费更换了同型号IQOO13,更有人加300更换IQOO15,但是根据官方所说,配件全国可调,根本不存在没货现象,那他们的售后又是从哪更换的机器呢?为什么售后政策还不统一呢?要求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机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此类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公*对待每一个消费者,要求免600换IQOO15的1tb版本。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保修期内收维修费、三包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