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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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手机降价未履行价保
我于2025年10月25日在淘宝电商*台(vivo手机旗舰店)购买一台vivo x200s手机,使用国补实付金额2819.04元,出现降价问题,该商品提供了大促价保服务,价保时间至11月29日,11月4日该店铺同一型号手机降价至使用国补后2706.27元,我联系店铺客服和淘宝电商*台客服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我价保退差,侵害了我的权益,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履行价保服务,退我差价112.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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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差价问题
处理中
更换电池后SIM卡无法识别
于10月26号更换电池后导致SIM卡,来售后维权,一味的推卸责任,店长表达不清楚,一直说是消费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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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三包问题
处理中
vivo手机到货掉漆商家拒处理
商品到货拆开后发现后置摄像头有轻微掉漆现象,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商家不接待也不回复,也未提出解决方案,多次联系商家,商家一直冷处理,连人工客服接待都没有,从三号上午反馈问题到现在,四天时间,未见到商家联系处理问题,主动线上联系商家也是不回复,机器人未读,这就是线上品牌方的处理方式?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回复,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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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损坏、产品故障、以次充好/翻新机
处理中
vivo手机NFC功能异常无法维修
2025年10月8日及之前一直正常使用NFC功能。10月8日晚要新增一张电梯门禁卡,NFC突然提示服务异常,无法打开页面。多次找线上及线下售后无法解决,让自费569元换配件或者1680元换主板。最后直接以没有配件为由拒绝维修,没有下文。让自己参加国补买新手机。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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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故障
处理中
vivo维修导致手机无法开机
我于10月13日将手机送至vivo维修网点进行免费维修,至(10月23日)已过去10天,完成维修,收到手机立马充电开机发现无法开机,客服把本人手机维修损坏给到的方案是七折换机,这不是纯纯损坏他人财务吗?我的诉求是修理,重做,退货换货,退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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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维修时间过长
处理中
vivo IQoo 9手机出现绿线刚过保修期黑屏维权无果
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过一次绿线,息屏重开之后就好了,结果刚过了保修期两个月,手机直接黑屏,打不开,在vivo售后中心检测无任何人为损坏,无进水,和售后客服沟通后让自己维修,多次维权无果。本人要求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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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故障、死机、屏幕故障
处理中
vivo售后区别对待消费者要求免费维修或换新
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 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 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免费换购iQOO 11或免费维修主板或低价换购其他型号新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7、iQOO8、iQOO11、iQOO Neo5等)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低价换新; 2. 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 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Neo9换购价从1399元至1699元不等,部分用户可换购更高端机型X100)。此类行为p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 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烧毁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iQOO官方始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反而以“过保不负责”推诿。参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厂商有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补救措施。要求iQOO公示故障原因延长受影响机型的主板免费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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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故障、维修二次损坏
处理中
iQOO12Pro主板损坏要求换新
iqoo12pro主板损坏 本人于2024.10.24购入的iqoo12pro手机,在正常使用且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于2025年9月份出现频繁游戏软件闪退,官方客服说是软件问题,于是我删除重新下载两周后又出现游戏闪退问题,于10.21号去售后检测。经官方售后检测确认为主板损坏,目前还在保质期内却被告知需要更换主板,此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1.免费更换新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 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007、iQO08、iQOO Neo5、iQ0011等)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我*时手机都很爱护,一点磕碰划痕都没有,打着打着游戏就闪退了,一把游戏闪退三次,各谁谁不难受,目前唯诉求就是免费更换同型号新机,不接受维修(因为主板是手机的核心部件,维修后以后售卖会有阻碍,从而导致售卖价格大打折扣)如果没有同型号机器,可以换其他同等价位的机器,不接受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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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故障、死机
处理中
投诉vivo(手机)以次充好/翻新机
手机新机刚到手半小时后置摄像头内有异物 反馈进行换货寄回到仓库48小时没任何反应显示要检测48小时都验收不好期间找过客服不下30多次,要求换货发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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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翻新机
处理中
iQOO手机过保后主板损坏要求免费维修
我于2024年8月8日购买的iQOO neo9s pro手机,在正常使用、无任何磕碰或进水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26日突然出现频繁自动重启的严重故障,导致手机完全无法正常使用。 2025年10月28日,我前往vivo官方授权维修中心进行检测,经技术人员确认,故障原因为“主板损坏”。维修中心据此要求我支付2500元主板费及50元人工费进行自费维修。虽经沟通,维修点提出免除人工费并给予九折优惠,后续官方客服热线最终提出维修费五折的方案,但我对此均不予接受。 我坚持要求vivo官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理由如下: 手机在无外力影响下出现主板损坏,且通过“微博”“小红*”等*台进行检索,“主板虚焊”问题在众多vivo/iQOO手机用户中广泛出现,已成为一个普遍性的质量缺陷,这充分表明该故障源于产品在生产或设计环节存在的固有瑕疵,而非消费者使用不当。 一款标榜为“游戏手机”、能流畅运行大型游戏的电子产品,在未进行高强度游戏使用的情况下,其核心部件主板在刚过保修期后即告损坏,这严重不符合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耐用性的合理期待,经营者未能保证其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应当具有的质量和性能。 参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的精神,主板是决定手机整体性能和使用寿命的核心部件。其在如此短的使用周期内失效,强烈指向产品本身存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重大瑕疵。vivo作为经营者,不能仅以“已过保修期”为由,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手机主板在正常使用下损坏,已不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不符合其作为“游戏手机”所标榜的质量标准。因此,vivo公司有法定的义务负责免费修理。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本人要求vivo公司对我的iQOO neo9s pro手机因自身质量缺陷导致的“主板损坏”故障,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购机记录及vivo官方维修中心出具的“客户服务检测单”见上传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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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故障、死机、三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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