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不告知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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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10号在重庆市大足区龙岗中路步行街48-52号换购了一条项链,由于第一条项链是朋友买的自己不喜欢,到店进行二次购买,当时准备买克重的被销售诱导买一口价黄金,商家没有告诉我实际的克重,这种行为是属于欺诈消费者,保护法第八条第10条隐瞒黄金的克重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知道克重是我最基本的权利,我要求称重店员也不予称重,只一味地说跟你买克重的差不了多少,然而有一次项链断了到店里进行维修,我再次要求称重,说了很多次还是不予称重,后面我再三要求称重,我一看只有3克多一点点,非常生气!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维权不是为了找商家麻烦,也不是恶意反悔,黄金不便宜,每一分钱都应该花的明明白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