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安宁吾悦店黄金一口价欺诈销售
2026年5月1日在云南省安宁市吾悦广场老凤祥购入黄金戒指一枚(实付3598元、克重1.67克,实际交易合2154.5元/克!),事后查看质保单发现金饰单克价格与当日购买时询问导购所告知的价格(1000+元/克)不符且差异巨大,随后到店要求退货退款被拒。商家拒绝理由为所购商品为一口价并非按克重,溢价部分为工价。而交易全程是消费者提问金饰单克价格并得到相应回答(1000+元/克)后才决定按此价格购买戒指一枚,导购却在买方不知情情况下(该店店部分商品价签未标注克重属于非法计量;未提供价签且未告知一口价单价、克重和具体工价,如图也并未告知退货规则,模糊单价克重规则直接让签字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未主动开具发票;如图戒指为工艺简单的款式工价高达*1000元/克是合理的吗?!!),诱导进行了与导购承诺价和市场价严重不符的天价黄金交易(2154.5元/克)。我的诉求是退货并全额退款并且不接受除此以外的任何方式协商解决,不接受折旧费检验费熔炼费等一切额外费用。我将积极向市长热线、消协、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税务局等相关*台对商家进行追责,在小红书抖音等相关*台曝光商家套路消费并拒绝退款的霸王强卖行为,并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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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镇赉店隐瞒一口价规则诱导消费
2026年2月13号在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老凤祥购买黄金花费4780元 销售隐瞒换款规则 诱导消费 购买时说以后换款可以价抵 不讲清换款规则 未提前说明属于一口价商品 存在欺瞒 诱导行为 利用话术推销 说标价可以抵扣 未提及一口价商品 偷换概念 玩文字游戏 5.24去店里换款 说只能换一口价又让补了2470 忽悠消费者 含糊不清的推销 未告知工艺费 联系门店销售 不处理 隐瞒店里活动 算价格全程没有跟我沟通 后面付完款才提工费 以至于最后都不知道工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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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2026年5月20日以4143的价格购买了一个项链,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778.11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该店存在以下行为: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2.33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退,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3"未主动开具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且5.21日我们到店后店员态度恶劣 不予回应,我们打电话到总部,总部人员说要店员接电话了解实况,店员拒绝接听,并跟我们说标签是不会拿给顾客详细看,质保单上各类要求没有明确介绍,也并未打勾,店员表示购买产品是不需要介绍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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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门店隐瞒黄金克重误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4月18日在老凤祥维多利南门旗舰门店购买一口价足金饰品一件,当场支付货款1292元。
购买全程,门店销售人员未主动告知该黄金饰品的实际克重,价签仅标注一口价总价,未标明克重、单克价格、实际含金量对应的真实价值,也未明确告知一口价黄金仅按克重回收、不按购买标价保值的核心规则。
本人购买后自行称重核实,该饰品实际仅0.68克;购买当日国内黄金基础金价为1350元/克,按当日实价计算,该黄金本身实际价值仅为918元,本人多支付溢价高达374元。
黄金克重是决定商品真实价值的核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告知商品关键信息,不得隐瞒、误导消费者。
该门店刻意隐瞒克重、模糊真实价值,以“一口价”形式规避明码标价义务,严重侵害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属于明显误导消费行为。
现本人诉求明确:要求该老凤祥门店立即为我办理全额退货退款,退还本人全部购物款1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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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隐瞒克重、霸王条款及质量欺诈
25年11月份,在悦荟商场老凤祥购买黄金手链,选了一个一口价的手链,付款之前刻意隐瞒克重,说克重说个大概,说的模凌两可,付完钱第二天去门店称克重就对不上,接下来又叫出店长一顿忽悠,一顿解释,说下次过来克重换同等价钱的金饰,补克重费就行了,26年5月,手链断了,打算拿去换一条,结果被告知需要消费超过上次消费的百分之三十才能换,买的第二天克重对不上去找他们的时候可没有说过!然后几个人围着你说这个是他们的流程,肯定会说的,但是我和我男朋友都没有听到任何一个人给我说要换的话超过30%消费,价格高就算了质量还不好,销售也是各种忽悠,欺*性质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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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乌海店一口价黄金虚报克重欺诈
1.2026年5月20日,我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老凤祥(明珠百货店)选购足金项链与戒指,店员明确告知为一口价黄金。标签上并未明确标出商品重量,我多次主动要求称重并告知实际克重,店员均以“一口价不按克卖”“工艺好不用称重”等理由推脱、拒绝告知。
2. 付款前,我再次要求称重,店员拿走称重,并口头告知总重6.7克,我基于该重量信息,支付10184元完成购买,但6.7克实际为商品和标签的重量,店员并未告知本人。
3. 付款后,商家仅提供质保单,未标注任何克重信息,也未提供发票。
4. 回家后,我自行称重,发现项链+戒指实际总重仅5克,与店员口头告知的6.7克严重不符,克重误差达1.7克。
5. 商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一口价黄金必须标注克重,商家故意隐瞒,虚报重量,涉嫌误导消费。
6. 本人要求商家全额退款10184元,并承担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
7.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门店未明码标价、虚假告知克重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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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阿克苏店黄金换购欺诈隐瞒克重
本人2026年5月17日下午,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太百购物中心的老凤祥专柜用26.3克的旧金换购了价值¥32,104的新金克数仅10.775克。销售全程未告知饰品克重,全程也未展示价签,使用欺瞒手段哄*我换购;质保单上也没有换购饰品的克重及工费,且没有开具发票,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有偷税漏税的嫌疑,单价远超当前金价,现本人要求退还26.3克旧金和差价338元。
金店违法细则如下:
1.虚报金饰克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将仅有6.86克的足金项链告知有11克重,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欺诈。
2.隐瞒金饰克重,将标签页折叠,导致我无法及时发现克重,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且质保单上也并未标注金饰的克重与工费,这是对欺瞒行为的正式确认和书面固化,不让我核实的主观故意。
3.销售全程并未告知“一口价”黄金,未履行告知义务。
4.销售在购买过程中,复称我的旧金和新金时都仅仅是口头告知,并没有向我展示电子称面,违规操作。
5.未主动开具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被折叠的价签和质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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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老凤祥门店诱导置换致克重缩水且拒邮寄售后
本人于2026年5月3日,在楚雄市鹿城北路53号鹿城大厦老凤祥门店被工作人员诱导,将自有按克重黄金置换为一口价黄金,置换后发现克重严重缩水,权益受损。后续与商家协商换回原黄金,商家故意刁难,强制要求本人必须到店处理,拒绝邮寄方式。经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后,商家依旧坚持本人到店才可处理。本人居住地距离门店路途遥远,往返时间与成本过高,无法到店。商家利用距离问题变相拒绝合理售后,存在恶意营销、刁难消费者行为,现投诉要求商家通过邮寄方式为本人换回原有克重黄金,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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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足金手链一月断裂拒担责
本人于2026年3月14日在老凤祥豫园分号通过旧金置换购买7.69g足金手链。4月18日正常佩戴仅一个月后,手链出现“五花”边丝断裂、结构脱落,并导致足金填充物遗失。(由于边丝断裂张开,我用手捏了使其并拢造成图片中明显变形)4月19日我母亲前往门店要求退款或按原克数更换,门店在未提供任何检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认定为人为损坏并拒绝处理,且态度恶劣。目前商家只愿意根据目前实际克重进行更换,不计算遗失克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耐用商品在购买6个月内出现瑕疵,应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黄金手链属于长期佩戴的耐用品,正常佩戴仅一个月即发生断裂、脱落,已明显不符合正常使用要求。如商家无法证明商品交付时不存在质量问题,则应依法承担责任。此外,在小红书等*台可查询到大量老凤祥类似款式断裂、花丝脱落、结构松动等案例,说明该问题并非个例。若品牌此前已知晓相关风险,却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本人保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进一步主张赔偿责任的权利。我的诉求:要么按照目前克重及购买时金价退款,要么按原克重进行更换(折旧费,工费等都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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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涟水店以K金换黄金涉嫌欺*
2026年5月17号江苏淮安涟水常青路老凤祥店员工以欺*我用K金换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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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