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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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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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创始于1848年的民族品牌老凤祥,集“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于一体,拥有多家专业厂、研究所和遍布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点,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多元化的产品线,旗下黄金、白银、铂金、钻石、白玉、翡翠、珍珠、金镶玉、有色宝石、珐琅、红珊瑚等多品类首饰,以及K金眼镜、钟表、工艺旅游纪念品等也广受好评。近二十年来,老凤祥营收与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5%和35%,净资产收益率,连续10年稳定保持在20%以上;销售额由2000年的7.1亿元飞速发展到2021年的586.91亿元老凤祥连续多年蝉联“上海百强企业”“中国500强最具价值品牌”“全球奢侈品百强企业”;并于今年首次入围“全球高档和奢侈品牌价值50强”,排名28位,是大中华地区珠宝首饰行业唯一入选的中国品牌。在国内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老凤祥已在行业内率先走出国门,先后在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开设了十多家银楼专卖店,为国际化、全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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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近30天投诉问题
数据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
近30天投诉量/解决量
数据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
老凤祥销售哄*消费者购买黄金貔貅首饰
我于2024年七月二十一号晚上九点一十九分,在重庆市忠县东坡梯道老凤祥银楼,购买6200元的一口价黄金貔貅首饰,期间销售诱导哄*性让我购买此黄金貔貅首饰,我们并未决定要购买时员工将价签剪断,在我询问一起同行去的老公要不要时,他们主动拿出收款码让我扫,我老公说不要,下次再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一直哄*说好看,叫我们购买,期间问了很多次克重,他们拒绝告知克重,购买付钱后叫他们称重也是拒绝,后续因为他们的哄*而付了款,回去后越想越不对,当天晚上二十二点左右回去找他们退款,他们拒绝退款,购买期间哄*消费者,据不告知克重,付款后扣下价钱,黄金貔貅没有任何损坏,不影响他们二次销售,我的诉求是退款,不接受其他调解。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胜利路步行街52号老凤祥黄金戒指克重不实价格欺诈
4月23号男朋友中午买的戒指,给的吊牌是5g的,拿回家感觉好轻当天下午6点就去门店称只有1.5克,要求退货不给退,购买的时候询问多次问克数都不告知,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354.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购买商品的明细!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已完结
投诉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华发商都1层老凤祥珠宝店价格纠纷
在2024年3月5日18:50 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华发商都1层老凤祥珠宝店内购买足金项链 花费3932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3.26克,我在询问导购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06.1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而2024年3月5日珠海市金价为645元/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大连开发区万达店)黄金项链退款纠纷投诉
投诉老鳳祥退款纠纷: 在2024年2月23日下午两点左右,在老鳳祥(大连开发区万达店)购买足金项链,标价4807元,打完八五折后消费4085元,当日金价528元/克,但是导购在我挑选项链时从未为我介绍该项链包含多少克重,导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将近837/克的黄金项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清楚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诱导消费!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
已完结
投诉老凤祥服务态度差
9月24日在南通如东喜润城老凤祥金店购买的黄金手镯,回家以后未佩戴,放在老凤祥的盒子里,在11月30日拿出来发现有一块地方变红,有反馈给老凤祥金店,售后回电要去金店受理,12月2日去店里找销售人员处理,她拿过去擦完称要放后面去清洗,本人未同意,要求退货,营业员称不可退货,并百度告知黄金变红的原因,本人不认可,因为戴在手上的其他金首饰未出现过这种情况,未佩戴的却出现了,质量有问题,销售人员称是属于正常情况,不能百分百保证不出现类似的情况,并解释不出来佩戴的为什么没有出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要求退货,称不可以退,可以换货,但是需要出工本费,每克35元左右,新黄金也需要出工本费,根据当日金价去决定。本人不认可这个工本费,因为金手镯出现问题才需要换货的。问销售人员,如果黄金手镯后面还出现这个情况,怎么处理。销售人员未给到一个满意的答复,类似解释就是在去店里进行清洗解决……并且投诉销售人员态度不好,在店解决问题态度强硬,直到投诉之后态度才变好。并且投诉上海老凤祥热线021-63****33接线人员,态度差,反问质疑客户,不回复客户,称投诉没有用,只有她一个人接线!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山西运城吾悦广场店售五金一口价不按克数
我于2023年8月5日在山西运城吾悦广场老凤祥店购买五金全部一口价,出现不按克数被销售误导我一口价可以换克数的问题,侵害了我有权知晓一口价不可以换克数的真实情况,我的诉求是退货换克数或退款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济南店售卖18k金蝴蝶项链克重不明
我男朋友在2024年7月21号中午12点左右 在济南华信银座老凤祥店内购买18k金蝴蝶项链花费2020元,后查询克重只有2.44克,导购并没有说明买的项链材质,说什么彩金,对于外行人来讲,彩金是什么?黄金染了颜色,说什么彩金比较亮,他们都带彩金!导致男朋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82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18k金,我现在要求更换克重黄金或全额退款,且买的时候给的质保单明确写了15天内可退换货,为什么不给退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未告知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换克重足金或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假货、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吊坠质量问题投诉
2024年7月7日在老凤祥银楼买了吊坠,7月21日就断了,现在店里给的方案就是维修或者加钱换新,而且店里的店长和员工态度极其恶劣,我买了才十几天的东西维修一下就成旧的了,而且其中的损耗谁来承担,而且当时买的时候质保单都标明了3.09克,现在店里一称就是3.08克了。我现在的诉求是给我按照原克重换新,并且不能二次收取加工费,或者进行退款处理。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吊坠掉装饰要求加钱换
2024年7月7日在武山县老凤祥银楼买了3.08克黄金吊坠,7月22日吊坠上装饰就掉了,现在店里的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加钱换,还要出工费。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商场手链无明码标价拒绝退款
我老公于2024年7月24日在新疆库尔勒市朝阳路9号新疆汇嘉时代商场一楼购买手链,买的时候按一口价,7月25日老公将手链给到我,该专柜的发票和质保单都没有明码标价,违反了《价格法》,今日要求退款,一律不同意退款。 诉求: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老凤祥故意隐瞒克重诱导加价购买
2024年7月23日下午四点多 我携带着去年从老凤祥买的断掉的金戒指去老凤祥修,告知说不好修了只能更换,但是更换要求再加30%的价格更换商品。在选购商品时我问黄金首饰的克重店员表示我们都是按照价格来计费的按件算不按克重算,说如果你按克重算不划算诱导我加钱购买他们的一口价商品,原本两个戒指是8克多,最后加了2453元(原物品价格6464元)换了一个戒指和一个手链,我想要称重店员不给称,回家后自己称发现连8克都没有第二天24日我携带着小票和黄金首饰 要求退货不给退,换款只能换贵的不能换便宜的。退货退款退回我原来坏掉的戒指也不给退,店员声称黄金烧掉了给不了了,我第一次在老凤祥购买戒指时店员有告诉我克重这一次故意隐瞒克重 且诱导加价购买高额黄金首饰算下来1138一克。 1、违反消费者知情权 2、故意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高价黄金 3、霸王条款 不退款只能换高价不换低价还只能换指定款 诉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老凤祥戒指退款纠纷
我前天7.22号在岳池老凤祥买了一口价的戒指,因为大小不合适就不予退款,选了其他款式也没有喜欢的,不给予退款,我想投诉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销售哄*消费者购买黄金貔貅首饰
我于2024年七月二十一号晚上九点一十九分,在重庆市忠县东坡梯道老凤祥银楼,购买6200元的一口价黄金貔貅首饰,期间销售诱导哄*性让我购买此黄金貔貅首饰,我们并未决定要购买时员工将价签剪断,在我询问一起同行去的老公要不要时,他们主动拿出收款码让我扫,我老公说不要,下次再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一直哄*说好看,叫我们购买,期间问了很多次克重,他们拒绝告知克重,购买付钱后叫他们称重也是拒绝,后续因为他们的哄*而付了款,回去后越想越不对,当天晚上二十二点左右回去找他们退款,他们拒绝退款,购买期间哄*消费者,据不告知克重,付款后扣下价钱,黄金貔貅没有任何损坏,不影响他们二次销售,我的诉求是退款,不接受其他调解。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店售黄金克重不明全额退款
我于2024年7月22日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老凤祥店里被诱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今日金价580/克,我回家称重8.7克,购买价格为8860,全程导购没告知克价,也未口头告知我本人购买后不退不换,且回家在标签上也未找到克重等相关信息,回来称重后觉得克重溢价过于严重,告知导购想退款,被告知不能退,且本人在老凤祥公众号上并未查询到该门店。商家该做法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严重伤害消费者利益。目前本人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老凤祥济南店售卖18k金蝴蝶项链克重不明
我男朋友在2024年7月20号中午12点左右 在济南华信银座老凤祥店内购买18k金蝴蝶项链花费2020元,后查询克重只有2.44克,导购并没有说明买的项链材质,说什么彩金,对于外行人来讲,彩金是什么?黄金染了颜色,说什么彩金比较亮,他们都带彩金!导致男朋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82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18k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未告知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假货、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销售哄*消费者购买黄金貔貅首饰
我于2024年七月二十一号晚上九点一十九分,在重庆市忠县东坡梯道老凤祥银楼,购买6200元的一口价黄金貔貅首饰,期间销售诱导哄*性让我购买此黄金貔貅首饰,我们并未决定要购买时员工将价签剪断,在我询问一起同行去的老公要不要时,他们主动拿出收款码让我扫,我老公说不要,下次再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一直哄*说好看,叫我们购买,期间问了很多次克重,他们拒绝告知克重,购买付钱后叫他们称重也是拒绝,后续因为他们的哄*而付了款,回去后越想越不对,当天晚上二十二点左右回去找他们退款,他们拒绝退款,购买期间哄*消费者,据不告知克重,付款后扣下价钱,黄金貔貅没有任何损坏,不影响他们二次销售,我的诉求是退款,不接受其他调解。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胜利路步行街52号老凤祥黄金戒指克重不实价格欺诈
4月23号男朋友中午买的戒指,给的吊牌是5g的,拿回家感觉好轻当天下午6点就去门店称只有1.5克,要求退货不给退,购买的时候询问多次问克数都不告知,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354.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购买商品的明细!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已完结
投诉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华发商都1层老凤祥珠宝店价格纠纷
在2024年3月5日18:50 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华发商都1层老凤祥珠宝店内购买足金项链 花费3932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3.26克,我在询问导购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06.1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而2024年3月5日珠海市金价为645元/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大连开发区万达店)黄金项链退款纠纷投诉
投诉老鳳祥退款纠纷: 在2024年2月23日下午两点左右,在老鳳祥(大连开发区万达店)购买足金项链,标价4807元,打完八五折后消费4085元,当日金价528元/克,但是导购在我挑选项链时从未为我介绍该项链包含多少克重,导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将近837/克的黄金项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清楚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诱导消费!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
已完结
投诉老凤祥服务态度差
9月24日在南通如东喜润城老凤祥金店购买的黄金手镯,回家以后未佩戴,放在老凤祥的盒子里,在11月30日拿出来发现有一块地方变红,有反馈给老凤祥金店,售后回电要去金店受理,12月2日去店里找销售人员处理,她拿过去擦完称要放后面去清洗,本人未同意,要求退货,营业员称不可退货,并百度告知黄金变红的原因,本人不认可,因为戴在手上的其他金首饰未出现过这种情况,未佩戴的却出现了,质量有问题,销售人员称是属于正常情况,不能百分百保证不出现类似的情况,并解释不出来佩戴的为什么没有出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要求退货,称不可以退,可以换货,但是需要出工本费,每克35元左右,新黄金也需要出工本费,根据当日金价去决定。本人不认可这个工本费,因为金手镯出现问题才需要换货的。问销售人员,如果黄金手镯后面还出现这个情况,怎么处理。销售人员未给到一个满意的答复,类似解释就是在去店里进行清洗解决……并且投诉销售人员态度不好,在店解决问题态度强硬,直到投诉之后态度才变好。并且投诉上海老凤祥热线021-63****33接线人员,态度差,反问质疑客户,不回复客户,称投诉没有用,只有她一个人接线!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山西运城吾悦广场店售五金一口价不按克数
我于2023年8月5日在山西运城吾悦广场老凤祥店购买五金全部一口价,出现不按克数被销售误导我一口价可以换克数的问题,侵害了我有权知晓一口价不可以换克数的真实情况,我的诉求是退货换克数或退款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济南店售卖18k金蝴蝶项链克重不明
我男朋友在2024年7月21号中午12点左右 在济南华信银座老凤祥店内购买18k金蝴蝶项链花费2020元,后查询克重只有2.44克,导购并没有说明买的项链材质,说什么彩金,对于外行人来讲,彩金是什么?黄金染了颜色,说什么彩金比较亮,他们都带彩金!导致男朋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82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18k金,我现在要求更换克重黄金或全额退款,且买的时候给的质保单明确写了15天内可退换货,为什么不给退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未告知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换克重足金或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假货、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吊坠质量问题投诉
2024年7月7日在老凤祥银楼买了吊坠,7月21日就断了,现在店里给的方案就是维修或者加钱换新,而且店里的店长和员工态度极其恶劣,我买了才十几天的东西维修一下就成旧的了,而且其中的损耗谁来承担,而且当时买的时候质保单都标明了3.09克,现在店里一称就是3.08克了。我现在的诉求是给我按照原克重换新,并且不能二次收取加工费,或者进行退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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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吊坠掉装饰要求加钱换
2024年7月7日在武山县老凤祥银楼买了3.08克黄金吊坠,7月22日吊坠上装饰就掉了,现在店里的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加钱换,还要出工费。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商场手链无明码标价拒绝退款
我老公于2024年7月24日在新疆库尔勒市朝阳路9号新疆汇嘉时代商场一楼购买手链,买的时候按一口价,7月25日老公将手链给到我,该专柜的发票和质保单都没有明码标价,违反了《价格法》,今日要求退款,一律不同意退款。 诉求: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老凤祥故意隐瞒克重诱导加价购买
2024年7月23日下午四点多 我携带着去年从老凤祥买的断掉的金戒指去老凤祥修,告知说不好修了只能更换,但是更换要求再加30%的价格更换商品。在选购商品时我问黄金首饰的克重店员表示我们都是按照价格来计费的按件算不按克重算,说如果你按克重算不划算诱导我加钱购买他们的一口价商品,原本两个戒指是8克多,最后加了2453元(原物品价格6464元)换了一个戒指和一个手链,我想要称重店员不给称,回家后自己称发现连8克都没有第二天24日我携带着小票和黄金首饰 要求退货不给退,换款只能换贵的不能换便宜的。退货退款退回我原来坏掉的戒指也不给退,店员声称黄金烧掉了给不了了,我第一次在老凤祥购买戒指时店员有告诉我克重这一次故意隐瞒克重 且诱导加价购买高额黄金首饰算下来1138一克。 1、违反消费者知情权 2、故意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高价黄金 3、霸王条款 不退款只能换高价不换低价还只能换指定款 诉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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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老凤祥戒指退款纠纷
我前天7.22号在岳池老凤祥买了一口价的戒指,因为大小不合适就不予退款,选了其他款式也没有喜欢的,不给予退款,我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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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销售哄*消费者购买黄金貔貅首饰
我于2024年七月二十一号晚上九点一十九分,在重庆市忠县东坡梯道老凤祥银楼,购买6200元的一口价黄金貔貅首饰,期间销售诱导哄*性让我购买此黄金貔貅首饰,我们并未决定要购买时员工将价签剪断,在我询问一起同行去的老公要不要时,他们主动拿出收款码让我扫,我老公说不要,下次再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一直哄*说好看,叫我们购买,期间问了很多次克重,他们拒绝告知克重,购买付钱后叫他们称重也是拒绝,后续因为他们的哄*而付了款,回去后越想越不对,当天晚上二十二点左右回去找他们退款,他们拒绝退款,购买期间哄*消费者,据不告知克重,付款后扣下价钱,黄金貔貅没有任何损坏,不影响他们二次销售,我的诉求是退款,不接受其他调解。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店售黄金克重不明全额退款
我于2024年7月22日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老凤祥店里被诱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今日金价580/克,我回家称重8.7克,购买价格为8860,全程导购没告知克价,也未口头告知我本人购买后不退不换,且回家在标签上也未找到克重等相关信息,回来称重后觉得克重溢价过于严重,告知导购想退款,被告知不能退,且本人在老凤祥公众号上并未查询到该门店。商家该做法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严重伤害消费者利益。目前本人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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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济南店售卖18k金蝴蝶项链克重不明
我男朋友在2024年7月20号中午12点左右 在济南华信银座老凤祥店内购买18k金蝴蝶项链花费2020元,后查询克重只有2.44克,导购并没有说明买的项链材质,说什么彩金,对于外行人来讲,彩金是什么?黄金染了颜色,说什么彩金比较亮,他们都带彩金!导致男朋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82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18k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未告知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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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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