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昆明路店诱导一口价换金缺票据
2026年4月6号晚上22点左右在昆明路际华广场一楼老凤祥用7.07克,工作人员诱导消费一口价黄金,诱导消费者以7.07克黄金置换了不到4克的项链,换金当天工作人员未给标签和票据以及发票,不知道项链克重,第二天去要了标签,要求称重才发现只有不到4克,去找她态度不好,不退不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公正等公*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一般黄金一口价并且不给上秤或者说付完款了之后才发现重量不对,就是违反了第10条,消费者的公*交易权受到损害,一口价与正常的克重相差太多,买的时候不告知克重属于不公正计量,且一口价(高于市场正常合理价格),属于价格不合理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之规定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老凤祥以旧换新诱导消费致黄金克重严重缩水
沈阳于洪新玛特老凤祥黄金以旧换新遭套路:10.67克旧金换完仅剩4克多,品牌金店诱导消费太心寒
4月6日,我在沈阳市于洪区新玛特商场老凤祥金店用一条黄金项链以旧换新,原本10.67克的足金项链,在店员诱导式推销、模糊折算规则后,最终仅换回4克多一口价黄金,短短数小时凭空少了6克多黄金。
当天我带着10.67克足金项链前往老凤祥,本意是按克重等价换条项链。可店员先是宣称旧金折旧只能按7克计算,又说换克重金需另付200-500元加工费不划算等说辞。将我们引导到标价更高、实际克重更低的一口价款式。当时我看中了一款挂坠,问店员有多重,店员含糊着说大约四五克(实际重量2.69克),在不间断推销与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我稀里糊涂完成交易,换了四样金饰品,全程店员未明确每一款克重。直到离开三四个小时后冷静核算,才惊觉黄金克重严重缩水,10.67克旧金最终只换到4克多一口价饰品,损失远超预期。
交易结束大约四五个小时,我第一时间和店员沟通,提出让商家给出减少损失的诉求,店员说当时我们已经签字,贵重物品不退不换,况且我的旧金已回仓。我提出四点:第一,店员宣称我的旧金按折旧为7克不合理;第二,店员反复说克重金加工费200-500元不合适属于诱导消费;第三,贵重物品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第四,旧金在四小时内就已回仓是欺*消费者不懂行情。店员说她第二天下午班向店里汇报给我方案。第二天店员回复送我点礼品,给我补1克黄金,我拒绝后无奈之下我向新玛特商场投诉,在商场介入调解后,店长给我回话,依然是再多补1克黄金,对我10.67克旧金的依旧坚持折旧为7克,完全不愿正视诱导消费、未充分告知折算规则的问题。最后协商无果,我提出会继续维权,她留了一句“那是你的权利”后置之不理。
作为消费者,我选择老凤祥这样的知名品牌,本是出于对品牌信誉与正规服务的信任,没想到却遭遇行业常见的黄金换新套路:隐瞒折算标准、提高工费成本、话术诱导消费者放弃克重核算,最终导致黄金莫名“缩水”。全程交易中,商家利用信息差与消费者对黄金规则的不熟悉,变相侵占消费者合法财产,既违背商业诚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加盟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6年2月19日,本人携带35.74克旧金到老凤祥加盟店“澜沧金楼”(地址: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建设路1号天隆商城F1),明确要求“以克换克”置换手镯。店员全程只计算抵扣金额,声称免去4000多元工费,但刻意隐瞒新手镯实际克重,未告知“一口价”与“按克计价”的区别,并诱导本人补差180元另购项链。交易过程中,标签及小票均无克重信息。
2月26日,本人母亲到店询问置换规则,店员仍只说“可以用同价格换”,继续回避克重。4月6日,本人到店要求称重,发现手镯仅14.66克——35.74克旧金换回14.66克,克重缩水超过一半。小票加盖“同类饰品调换”章,限制只能换一口价产品,属于霸王条款。
本人到店交涉,老板明确拒绝处理,店员态度冷漠、冷嘲热讽。该店行为已侵犯本人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诉求: 要求商家按“以克换克”原则补足35.74克足金(工费由商家承担),或按当前金价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已完结
老凤祥钻石大厦店销售一口价黄金未告知克重涉嫌虚假宣传
2026年3月26日购买,在钻石大厦老凤祥金店购买了首饰吊坠,使用非法计量单位,当时销售并没有告知是克重,销售诱导买了一口价黄金,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如东门店戒指掉钻且现锯齿硬印
2023年买了一个戒指一直掉钻,后经过协商换了一个不带钻的,带了20天左右,发现戒指有锯齿硬印。和老凤祥店发信息,店里营业员说,我买出去是好的,是你带的问题。这店在南通如东掘港镇上河印象里老凤祥门店。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4月2日于专柜购买足金挂件,售价2363元、875元、1850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挂件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3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跟实际黄金价格差太多!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购买过程后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答应,两次要求后说要开,但目前未收到。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发现问题后,立即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说的一口价黄金离柜不退属于霸王条款
3️⃣说话不算话,诱导消费。说的是貔貅一克多,但拿回去发现只有0.94g。而且没按最优惠的价格给我算,看之前说的用的可以给我凑满减的 没有的话可以想办法凑够,然后我问能给到我的最低价是多少?说的是八五折,结果来这么一下。后面问了才知道是满2580减380,浪费我信任。我总共加起来5088,明明可以在凑一些更优惠一些,但是没有给到我,还是我第二天发消息问的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道真店销售一口价黄金未告知克数
在二在2026年4月1号下午的8点多,我在道真县领尖尖到松江西路老凤祥店买了一个在2026年4月1号下午的8点多,我在道真县尹珍街道松江西路老凤祥店买了一个黄金,首先店员没有给我讲他的实际的克数,而是给我推销他们的工艺和外貌,说可以置换当时没有说客售当我已经付款后我发现不对回到家之后我的家人告诉我在2026年4月1号下午的8点多,我在道真县尹珍街道松江西路老凤祥店买了一个黄金,首先店员没有给我讲他的实际的克数,而是给我推销他们的工艺和外貌,说可以置换。当时没有说克数,当我已经付款后我发现不对,回到家之后我的家人告诉我这是一口价黄金,我在微信他问他这个克数是多少,他也没有回复我,现在我给他说,我要求退款,他不给我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硬金饰品换货乱收费及霸王条款
2024元月份在老凤祥买了足金饰品皮丘,只有0.84g,当时金价大概600多/克,因为是硬金,只能按他们的定价1260元购买。昨晚睡觉不小心弄断皮丘角,没办法只能去老凤祥店里换,换几乎同样克重0.85g的福袋饰品,要我补610元!理由是他店金价涨了,而我的金只能按当时购买的金额抵扣,那作为消费者我的金在他那就不允许增值?硬金又是以什么标准来定价,0.84g卖到1870元!而今银行价仅1020,他们店饰品金价136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乱收费
已完结
老凤祥武汉金地广场店诱导消费拒退黄金戒指
我于2026.3.29,在武汉市洪山区金地广场一楼老凤祥,购买一个金戒,一进去销售开始介绍克数重的大概四五千元,之后开始介绍打折商品不到打完折是2千左右,没有说明克数一直在那里用计算机算打折后的价格,我们一看价格还行,跟四五千的相比一看便宜这么多就说要这个吧,这时候问题就来了,一开始她没有说明克数,在我们追问下只说没有1克,也没有说明是传闻中的一口价,只在那里说是打折商品,然后我们就鬼使神差的付了款,吊牌也没有打包,也没有说明一口价与正常买的区别,也没有发票,只有一个质保单让我们签字还,上面也没有克数标注,回头越想越不对劲,找回去说不退,或者换克数重的,那可是黄金啊,是能一句话换的吗,这不是强买强卖,诱导消费吗,商量不成然后110报了警,店员还在那里说110来了也管不了,结果真是这样,说不归他们负责,让去找12315市场监督局,在那踢皮球真是颠覆了我的认知,店员都知道不管,应该是经常做这种事吧,难道就让他们这样肆意妄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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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虎门万达店黄金以旧换新涉嫌虚假宣传
本人*期在东莞市虎门万城珠宝店(老凤祥虎门万达店)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原价3119元,自带0.57克黄金以旧换新,实付1888元。店员口头承诺饰品重量1克多,但拒绝提供发票、拒绝现场称重,单据未标注克重。回家称重发现不足1克,与承诺严重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隐瞒信息、拒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现要求全额退货退款,并查处商家违法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