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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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ofeng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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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3229483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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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创始于1848年的民族品牌老凤祥,集“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于一体,拥有多家专业厂、研究所和遍布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点,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多元化的产品线,旗下黄金、白银、铂金、钻石、白玉、翡翠、珍珠、金镶玉、有色宝石、珐琅、红珊瑚等多品类首饰,以及K金眼镜、钟表、工艺旅游纪念品等也广受好评。近二十年来,老凤祥营收与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5%和35%,净资产收益率,连续10年稳定保持在20%以上;销售额由2000年的7.1亿元飞速发展到2021年的586.91亿元老凤祥连续多年蝉联“上海百强企业”“中国500强最具价值品牌”“全球奢侈品百强企业”;并于今年首次入围“全球高档和奢侈品牌价值50强”,排名28位,是大中华地区珠宝首饰行业唯一入选的中国品牌。在国内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老凤祥已在行业内率先走出国门,先后在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开设了十多家银楼专卖店,为国际化、全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老凤祥未明示黄金克重引发投诉
2月14日路过成都锦江区春熙路老凤祥银楼门店想购买一两件情人节礼物,就逛了一下!看中几个一口价的黄吊坠销售也一直在推荐,因为第一次购买黄金不清楚一口价跟克重的区别销售!付款购买前后几次询问销售人员是否可以给我称克重,一次拒绝回答我!二次表明他们家没有称!拒绝回答我有多少克,到家之后细思一下,感觉不对,查了一下后发现,在价格标签后面后面会有标价后,看了一下订在报价单上的价格标签发现一个吊坠只有0.61克,一个只有0.65,一个是0.46,三件挂坠合计花费2672,换算下来均价在一千五一克感觉很不合理! 跟店家协商不能退款也不能换克重 因此投诉 1:我认为买卖交易要建立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商家应如实回答,这样消费者才可以在克数跟做工方面进行选择是否购买这样违背了价格法第十三条 2:没有主动开具发票,怀疑偷税漏税 3:故意隐藏重要信息,未主动告知并标签被订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处理中
在老凤祥购买金饰遭遇虚假宣传及质量问题
2024.10.9,第一次购买金饰,在胜芳老凤祥芳津道店,被店员恶意引导诱*购买一口价产品,未告知产品材质与克重,以及是一口价产品,而且只开了收据,收据无日期,未开发票,有偷税漏税嫌疑,先发现产品并非是足金999而是18k金,并且克重才2.2克,花费了5720元,并且产品没有妥善安置,打开产品盒子时发现产品缠进盒子,不得已拆分盒子,发现产品扣无法扣紧,现发现自己被坑*,想要退款,希望得到帮助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处理中
隐瞒消费
我于2025.1.10在东莞大朗新世纪长盛广场老凤祥买了一口价足金吊坠,在购买时询问柜员克重没有明确告知,只是搪塞一下说等会称,直到买完之后都没有复称,买完单之后只给了质保单并没有主动开发票,质保单上也没有明确写明克重,并且把吊坠上的吊牌剪了没有给我,离店之后在微信上让店员查看克重多少,也没有告知,只是说下次换款按照买单价还,我要求金店退款退货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销售不透明,拒绝提供详细信息并拒绝退货
我于2025.1.10在东莞大朗新世纪长盛广场老凤祥买了一口价足金吊坠,在购买时询问柜员克重没有明确告知,只是搪塞一下说等会称,直到买完之后都没有复称,买完单之后只给了质保单并没有主动开发票,质保单上也没有明确写明克重,并且把吊坠上的吊牌剪了没有给我,离店之后在微信上让店员查看克重多少,也没有告知,只是说下次换款按照买单价还,我要求金店退款退货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涉嫌虚假宣传及拒绝退换货
2025年2月13号我在昆明霖雨桥老凤祥店里想买点黄金送给老婆,由于自己没有经验,进去里边服务员就拉着我一直推销一口价黄金,还说很换划算,工艺又怎么好,还可以在在挂牌的价格上打8折等,随时可以免费换别的款式,大小不合适也随时可以过来免费换,在她们几个店员的忽悠下,我就买了一个镯子和戒子,镯子12600块钱,戒子2800块,总共15400块,回到家里,老婆打开一试,结果小了,戴不进去,老婆还称了一下克数,结果总共才10克多点,我就带着老婆去调换按克称重卖的,当天她们水牌价是810,我看中一个30克的镯子,按810算,我在15400的基础上再补她们1万多的钱,结果她们拒绝退换,店员还说不行可以报警,打电话投诉她们,她们后面有靠山,是大品牌,谁都不怕等等...店家存在欺*消费者的行为,10克黄金卖出15400块钱,还蛮横无理,所以现在强力要求退货!希望有关部门加以协助处理为谢。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首饰克重不明且售价过高
本人于2025年2月13日在曲靖万达商场准备购买黄金首饰,在选购时销售人员诱导我至一口价首饰告诉我那里有我想买的类型,选购时询问销售所推荐的首饰克重,销售人员不告知,吊牌上在肉眼看得见的任何位置都未标明克重,最终销售人员在此次交易中获利一千多元,黄金首饰价格远超市场金价及加工费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导购员操作不当导致顾客耳朵受伤
今天在老凤祥王家湾店购买了一款耳钉,当时看着比较喜欢还没有过多的了解,就说可以购买,导购员说帮我直接戴上,我当时说了我耳朵有点发炎没养好,她还是非常使劲的往里面捅,后面我疼哭了说我不买了,但是她并没有把另一只没有发炎的耳钉给我取下来,而是一直跟我说我耳朵发炎了,说是因为我耳朵发炎才疼的,另一个导购员直接让我的男朋友付钱了,我想着已经付钱了就算了,后面是我自己把耳钉戴上去的,后来我发现不是因为我的耳朵发炎疼,是因为那个导购员捅错了地方,直接把耳朵后面搞肿了,给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现在不想继续使用这个品牌的产品了。有这样的工作人员让我对老凤祥这个品牌产生很大的怀疑。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处理中
贵州遵义老凤祥一口价黄金未明码标价且拒绝退货
我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老凤祥(思乐为置地广场店)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首饰,其中项链 4946 元,耳饰 1714 元,戒指 2187 元,共计8834 元,意识到一口价商品没有达到克重后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前往该店进行协商,要求更换克重或者全额退款,商家拒绝。 门店违反法律规定: 1“明码标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该商品不属于明码标价,吊牌仅写明价格,末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手 “标价”但未“明码”,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戒指吊牌无标注戒指克重。 2、“诱导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编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 56 号令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黄金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消费者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或者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的行为应当属于价格欺诈。 3、“未开具发票”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该行为。在完成消费行为后,还店铺并未给我开具发票 4、“霸王条款” 该店铺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滅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5、“欺*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付款前店员多次以一口价换款式不需要工费,而克重需要每克 30 元为理由诱导我消费,但实际上该商家规定一口价换款需要标价 15%的工费,而商家并没有告知我,存在欺*行为。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投诉老凤祥霸王条款
2024年8月20日,我在该店购买了一条项链, 一个戒指现在戒指断开了,商家说修复不了于是我要求换同样的款式,但是商家说要么加钱换一个一样的要么就这样带着我并不满意这样的处理方式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投诉石柱老凤祥银楼退款纠纷
我女儿17岁属于未成年,2025年1月30日在石柱康德*大街用压岁钱买了1527元的黄金饰品,但是我们家长并不知情,后面家长知道后,到金店要求退货退款,单店家不同意退货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法规), 购买黄金行为的性质 未成年人购买黄金,若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则该行为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商家应当退款。 根据以上法规,家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家不应该给未成年销售黄金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