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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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ofeng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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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3229483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创始于1848年的民族品牌老凤祥,集“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于一体,拥有多家专业厂、研究所和遍布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点,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多元化的产品线,旗下黄金、白银、铂金、钻石、白玉、翡翠、珍珠、金镶玉、有色宝石、珐琅、红珊瑚等多品类首饰,以及K金眼镜、钟表、工艺旅游纪念品等也广受好评。近二十年来,老凤祥营收与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5%和35%,净资产收益率,连续10年稳定保持在20%以上;销售额由2000年的7.1亿元飞速发展到2021年的586.91亿元老凤祥连续多年蝉联“上海百强企业”“中国500强最具价值品牌”“全球奢侈品百强企业”;并于今年首次入围“全球高档和奢侈品牌价值50强”,排名28位,是大中华地区珠宝首饰行业唯一入选的中国品牌。在国内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老凤祥已在行业内率先走出国门,先后在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开设了十多家银楼专卖店,为国际化、全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5年12月29日下午三点,在万达广场一楼的老凤祥专卖店购买了一个素圈金戒指。然后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544元每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诉投该店存在以下行为,一、隐瞒克重全程未告知克重,并在付账前也未告知克总。2、诱导消费者,柜姐没有告知我金饰一口价的价格的定价和他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引导我”。实际克重只有0.98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吊牌正面没有标识,背面虽有标识,但一直未展示给消费者,明显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3、在消费者未明确表示要这个金饰的时候,柜姐已经把吊牌给剪掉。而且克重是在付完钱之后,我要求复秤的时候才知道具体的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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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要求退款
2025年12月28日19:07分,1.本人打算去买结婚黄金,商家直接开始推销一口价黄金,2.不告知一口价黄金的实际克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购买的时候并不知道一口价黄金是什么性质,商家也没有介绍清楚,只是用她的话术在诱导说钱换钱,没有告诉一口价黄金是什么意思,3.付完钱以后才给我讲售后过来换还要增加20%,诉求:退货退款,(没有佩戴过,买完第二天才知道一口价黄金的性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克重不符拒绝退款
12月27日,在江汉路老凤祥买了一个银手镯,(是武汉江汉路老凤祥,具体地址图片上有,请麻烦帮我核实一下,)门店表示克数20多,然后没给复称,发票还写着已复称,路过其他店复称时发现只有****,跟门店说的情况不一样,且不予退货退款,后续去门店协商用简单的赠品打发人,且有推销店员切实说的录音,她表示她讲过大约20多g,后续就是打了12315,目前还未解决,而且我跟我朋友是时隔1小时左右就过去了,然后我们是因为克数对不上而上门理论的时候,其中门店里面有另一位店员,一直帮之前服务过我们的店员进行辩解。用她的专业话术来跟我我们讲解,但是她并不是服务过我们的店员,她也不知道店员有没有跟我们介绍她所陈述的话术却还一直反驳我们,态度也很一般,当我跟我朋友说要投诉,那个店员也是一股无所谓的态度,我当时真是有点看不明白,到底谁是顾客……以上是我个人对于这个事件的简单阐述,后续有任何问题,我都持以配合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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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投诉
2025年12月21日,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办事处麒麟南路186号新百大一楼老凤祥银楼(曲靖专卖店)购买项链、戒指,共计11112元。1.诱导消费,由于本人没有购买黄金经验,不了解黄金消费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和称重黄金的区别,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黄金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2.违反《消费者知情权》,只说按件没有明确告知克重,且只开具电子质保单没收据和发票,回家核对电子质保单和条码发现2962元1.26克黄金,8160元****黄金,换算下来每克超2350元,当日金价1180元每克,共计损失5500多元。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诉求:全额赔偿亏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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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门店未履行克重换款承诺
于2023年2月14日,我在文山市东风路步行街老凤祥珠宝店以10.84克的黄金克重更换款式,我当时很明确的和柜员说,我要以克换克的方式换款,因为没有喜欢的款式最终店员给我拿了一个一口价的黄金,并告诉我说以后要换可以按原克重换款,我反复向店员确认是按我原来的10.84克克重换款,得到肯定的答复我才同意换的一口价,直到2025年12月29日我再次过去换款,店员只能以一口价黄金克重6克的克重给我换,我不同意,店员以时间过去太久 当时承诺我的收营员已离职 员工都会有上岗培训不会做此承诺和我不是在他们分店里购买的理由拒绝原先承诺我的按原克重换款,金重前后亏损太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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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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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诱导消费且未告知克重
本人郑紫薇于2025.12.8晚上17:47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万宝老凤祥银楼用一个6.26克的金戒指置换了一个小蝴蝶结编绳+一个黄金链子,旧料抵7374然后支付宝支付了48.40元,共花费7422.40买的这些黄金,实际换来的克重可能就3克左右,亏损一半,但是当时明确要求的是想换克的,她们一直给我们推销一口价的,并且现在都是按价格的,没有按克的,但是她们门店明明就有,不带我们看,后续付钱签单子的时候我还问这个一口价后续可不可以用这个钱去换克,店员点头并且说可以的,就签字了,并未明确告知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我的朋友俞闽静当天同一时间和我一起进行旧金换款,她的旧料是一个金项链+一堆小东西共10克左右,旧料抵了10431,后续还加了2216,一共花了12647,换了一个金葫芦,但是这个金葫芦才6.1克!花了12647就买了一个6.1克的金葫芦吊坠,真的非常不合理,并且前面一直在强调要换克的,结果一直在引导换一口价的,并且这个过程中,到回家都一直不知道我们购买的黄金的克数,这些严重不合理的。并不主动告知顾客。 后续和朋友上班五天,聊天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标签标识完全不符合规定,不告知顾客黄金的克数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在顾客还没有完全确定,想要换的情况下就想剪标签。后续剪下的标签也不给我们都是她们留着的,也没有给我们开发票. 发现问题后,本人于2025.12.15联系了被投诉人万宝老凤祥店,通过向面谈沟通和她们协商反映上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诉求1是给我们用原本克数的价格去克换克,2是给我们全额退款,两着皆可,商家处理情况如下,首先是拒不承认,然后说一口价的只能换一口价的产品,不承认自己说过这些话,也不同意我们的诉求,后续他提出了说我们的这个黄兑换的黄金我们不要了给他们他们卖不出去,他们要拿去熔掉这个工费谁来承担,需要我们来承担这个工费,并且要高昂工费30%-40% 从法律和行业规则来看,一方面,纠纷根源是店家先侵犯了我们的权益,它没告知一口价产品克重、没开发票,还隐瞒了她们店有按克换的产品,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本就有要求更换或退款的权利,综上我们要求全额退款,或者根据我们之前的克数换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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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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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5年12月26号下午17点19分左右 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时尚天河)老凤祥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戒指 花费8559元,因店内折扣6.5折,所以花费5163元,后查询黄金克重不足5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11.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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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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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金饰短时变形售后推诿
我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六点多在潼南区正兴街大码头的老凤祥银楼购买了两个足金小马编成手链。十点多到家,发现其中一个直接扁了。才不到四个小时!!!期中没有任何碰撞。当时就收捡好了,没有动。十一点多询问相关店员售后,可能太晚了,第二天店员回复的。最开始就回了一句佩戴需要注意。我理解是需要注意,可是我才买不到四个小时,没有任何碰撞就扁了??如果是碰撞,为什么两个,只扁了一个,另一个都没事。而且回复就说了一句需要注意佩戴,根本没有提出任何售后解决方案,是我自己去主动询问解决方案。后面店员提出的就一直在引导我加钱换更昂贵的另一款式的金饰,当时买的时候店员有提醒说的是朱砂跟玉珠不退不换,但两个小金马可以换,换也没说我必须要加钱才能换啊,当时就跟我说有什么问题可以发微信询问售后,结果售后就是提醒我需要注意佩戴???而且买的时候也没告知只能特价买,不能换一样的,编手链的时候明确说的小金马是正价可以换的。你说没有同款了,我能理解,但还有,我想换个一样的就是不行。具体的什么特价不能换,还有什么没满一年调高30%,我都不知道,也没明确告知我,只跟我明确告知小金马可以换。询问售后一直在引导让我加钱置换新的金饰。还有什么都是这样的,我以前根本没听过这种规定……现目前,我的诉求就是同价换一个一样的小金马。要么就退回我购买的相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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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戒指克重不符及发票问题
我在2025年12月25日下午7点左右在苏州市虎丘区狮山龙湖天街购买了一款黄金戒指,销售直接和说这款打折才1800左右很划算,我强调两次问她克重,她帮我去称重告知我加吊牌****左右,回家后一天我称了一下只有1g,也没有给我吊牌,也没有给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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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黄金克重隐瞒涉嫌欺诈
2021年,我母亲在东*县儒原城市广场老庙黄金店购买黄金。当时店员问要什么样的,我妈问价格是多少,然后店员说480一克,还价之后是460一克,我妈说要十克左右的,5000块钱左右,然后她给推荐了这一款,花了5100元,我妈一直以为是十克多。到现在处理的时候,人家回收黄金的一称只有五克多,去找店家赔偿,然后他们说这是这是按件卖的,但当时任何人都没有给说按件卖的。这属于欺*消费者,故意隐瞒克重,而且克数一直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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