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黄金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
我于2026年1月14日晚上9.30 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色时代广场老凤祥二店购买5045的一口价黄金 出现质量问题发票问题虚假宣传问题
1在我购买黄金过程中 我问了多少克 销售以一口价为理由搪塞过去
2质量问题 在我付款完销售把保护膜撕了 今天我才看到戒指内部有很多划痕
3发票问题 戒指上的商标条形码扫描出来什么都没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拒开发票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本人于2026年1月11号在北京路中汇商业中心“老凤祥”(盘龙区云霖珠宝首饰店)购买金饰,售价6552元。购买过程中多次询问克重,店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明明标签有克重,店家隐藏,店员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136.99元/克的价格买下金饰,违反《消费者保护权依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主动开具发票。购买过程中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答应,回家后发现未开具发票。只要商家与消费者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后回到店里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商家拒绝履行义务消费者要求退款也是合理合法的,售货员承认隐瞒克重,全程已录音,商家拒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购买黄金
我于2026年1月15号在江西吉安市吉州区老凤祥银楼吉安天虹购物中心以旧换新购买了足金项链,在购买过程中多次询问售货员能不能称重,售货员遮遮掩掩 含糊其辞 各种理由拒绝称重,我一开始问售货员这个项链有没有4克 她说有 后面我再问一次她遮遮掩掩说应该有吧,在知情克重的情况下却不告知 全程在诱导消费者,导致我全程在不清楚克重的情况下以2461.8/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诉求内容 退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一口价黄金无法退款投诉
我买的时候我问的是不想戴了能不能退掉,他们只是说只能换不能退,也没说买完的一两天不能退,差价太大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于2026年1月14日在老凤祥银楼(洪山万科广场店)购买手镯和银项链,首饰总金额1161元,违反《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银,其行为存在欺*,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标签那页没有克重,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4)离柜不退!《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公正等公*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诉求: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门店以次充好虚假宣传
我于2024年2月9号在西*老凤祥店购买黄金戒指,导购员王丹丹,最开始即说明买足金,在试戴至付款过程中不提及任何有关于戒指是18k金的事情,当时付完款要发票,王丹丹称发票需要两天后再取,由总部统一制定,两天后取到发票,至今日才发现当时购买为18k金一口价产品,我需要其按足金当时的价格,赔付。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拒不退货
我于2026年1月12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步步高·新天地一楼老凤祥专柜购买金手链,被柜员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黄金金价是1160/克但是东西回去之后成称了3.1克下来是3596块钱他卖我5542块钱,购买的时候店员也没有告诉我,实际克重,我问了她,她也不说,她说不能上称,找他们退款也不退,说警察来了都不怕,在消费者不愿意购买一口价黄金的情况下,以一口价黄金可以等价换克重金饰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且不告知一口价黄金金饰克重,且扣下价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购买的时候问了他们克重,也不告诉我们,说不上称,我们消费者没有知情权吗,*规定黄金售卖必须标注克重,否则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然后他们这个标签也没有给我们,他们说标签上有克重,但是他们折成三折了,藏在里面,谁能看得清楚?我的诉求就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消费且隐瞒黄金克重
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国购广场一楼老凤祥本人作为大学生,首次进行黄金克换克置换操作,用自有足金克重4.1克金戒指被店员诱导置换一口价黄金项链且不知道项链克重没有给我称重也没有开具发票,旧金也没有给我开具发票,消费过程中门店存在多项侵权行为,具体如下: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进店明确告知柜姐需求为足金克换克,但柜姐未按需求推荐足金产品,反而刻意引导我试戴两款金750(18K金)项链,夸大其工艺价值,全程未明确告知该项链为一口价非足金产品并且也没有告诉我项链的克重,利用我是学生首次购买黄金、缺乏相关经验的弱点进行误导,致使我误选非预期产品。一直强调这个没有工费回来我回来跟我妈说,我妈看我给她发的项链证书照片发现这不是足金项链,立马给老凤祥店员发信息她在手机上面说是等我去店里,让我去店里找她第二天下午我立马去了,然后又是一个说法给我一顿忽悠就是不给退我就是那我置换店员又说要是想换我之前那个克重的话还要补给她2千多一大堆理由借口反正就是不给退。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后来给的证书上面项链实际重量只有2.1克,但是质保单上面未明码克重,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
故意隐瞒商品关键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及消费者知情权相关规定,置换付款前我多次询问项链是否为足金、计价方式等核心信息,柜姐均以各种理由敷衍回避,未如实告知;置换后仅提供质保单。
诉求内容:全额退款并收回金750项链 若不退款要求按最初“足金克换克”的需求,重新为我置换等值的足金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均为事实,相关证据真实有效,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介入调查,督促商家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涉嫌欺诈销售一口价黄金
在2026年1月10号下午五点左右 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新玛特1楼老凤祥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和足金项链花费10212元(这还是8折后的价钱,按价签是12765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5.55克,导购一直再以可以打折优惠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84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拒不告知克重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步步高一楼老凤祥店 2026年1月12日,在消费者不愿意购买一口价黄金的情况下,以“一口价黄金可以等价换克重金饰”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且不告知一口价黄金金饰克重,且扣下价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