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未告知3D硬金克重致误购
我于2025年11月2日14时50分在石岩星城一楼老凤祥黄金专柜以4.14克旧金换新款,看中一款戒指,价值5909元,在我不知道戒指克重的情况下(销售员也没有说明戒指的克重)按照当日金价补了1446元差价给他们,当晚才得知这是3D硬金,重量才2.88克,价格去到了2052元一克,销售员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存在欺*行为,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本人在2025年10月28日晚上,在老凤祥中汇商业店,以一个3.4克的黄金戒指,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2249.8元每克的价格换购,该黄金手串饰品的实际克数1.665克。
1.隐瞒克重,购买过程我多次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本人第一次购买黄金对一口价完全不了解,柜姐并没有给我解释清楚克重的差异如此之大。
商家此行为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不符合第十三条规定,克数属于规格,并未告知及标明。
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情权。
2.诱导消费。本人第一次购买黄金对一口价完全不了解,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不当价格行为
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4.商家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未明码标价且拒退款
2025年10月28日下午在老凤祥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嘉禾望岗金铂天地老凤祥内购买足金戒指花费4535,付完钱后发现克重只有2.28克 折合下来2000多一克了 我在购买前只有告诉我价钱 不告诉克重 等付款成功之后才发现克重,现在想找商家退款或者换货商家都不同意,并且购买黄金也没有开发票,只有一张质保单
1.在购买前也没有主动和我说克重 只有价格 克重标签也是折叠的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
2.也一直给我看的是一口价商品 这属于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 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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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金手镯七天断裂要求免工费更换
我于2025年8月29日在滨海新区大港万达广场老凤祥门店购买一个价值约15000元的金手镯。在佩戴了不足七天的时间里面,手镯就发生了断裂,断裂是无预兆的,并不是我的个人原因导致,并且丢了0.1克的金子。我的诉求丢的金子就算了,剩下的克重在门店进行免工费更换。商家坚持跟我要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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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乱收费、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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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凤戒退款退货投诉
购买老凤祥凤戒非风舞九天系列的,现申请要退款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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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5年10月27日下午13:48分左右 在(酒泉南街老凤祥)老凤祥店内购买足金手串 花费2684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26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693.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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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老凤祥网店售假貔貅要求赔偿
24年12月28号20:37在淘宝线上品牌连锁店购买了一个貔恘,25年10月28日在长春各个金店验证此金为假的,现商家已关闭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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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一口价黄金断裂无法免费更换
在2025年9月8号15:34分,在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老凤祥店内购买了足金戒指花费2317,购买过程,导购建议我们买一口价黄金更划算,说后续可以随意更换款式,没有折旧费,在佩带不到两个月时间没有干重活情况下戒指断裂,我认为属于质量问题,给的告知书后面写到六个月之内接受修理或更换,但是到门店导购说无法修理,更换需要加原本价格1.5倍价格才能更换,在买的时候并没有说明这一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且无法修理更换要求增加1.5倍价格,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诉求: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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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涉嫌欺瞒
2025年10月26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五月花商业广场老凤祥店购买黄金项链,共计3889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和《价格法》 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克数,店长跟导购均不予告知,说“这种不按克重算的” ,并且售后也称不按克重,一直不予告知,出了店面才想起来用克称称取克数,计算下来每克黄金1869.5元,按当日金价计算,亏损1400元。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霸王条款。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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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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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虚假宣传且拒退款
刚开始说的是有售后服务,不到半个小时去去退的时候又退不了了,然后他给我说,发票上写了,当时买的时候没有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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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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