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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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ofeng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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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02163229483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创始于1848年的民族品牌老凤祥,集“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于一体,拥有多家专业厂、研究所和遍布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点,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多元化的产品线,旗下黄金、白银、铂金、钻石、白玉、翡翠、珍珠、金镶玉、有色宝石、珐琅、红珊瑚等多品类首饰,以及K金眼镜、钟表、工艺旅游纪念品等也广受好评。近二十年来,老凤祥营收与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5%和35%,净资产收益率,连续10年稳定保持在20%以上;销售额由2000年的7.1亿元飞速发展到2021年的586.91亿元老凤祥连续多年蝉联“上海百强企业”“中国500强最具价值品牌”“全球奢侈品百强企业”;并于今年首次入围“全球高档和奢侈品牌价值50强”,排名28位,是大中华地区珠宝首饰行业唯一入选的中国品牌。在国内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老凤祥已在行业内率先走出国门,先后在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开设了十多家银楼专卖店,为国际化、全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老凤祥黄金克重隐瞒涉嫌欺诈
2021年,我母亲在东*县儒原城市广场老庙黄金店购买黄金。当时店员问要什么样的,我妈问价格是多少,然后店员说480一克,还价之后是460一克,我妈说要十克左右的,5000块钱左右,然后她给推荐了这一款,花了5100元,我妈一直以为是十克多。到现在处理的时候,人家回收黄金的一称只有五克多,去找店家赔偿,然后他们说这是这是按件卖的,但当时任何人都没有给说按件卖的。这属于欺*消费者,故意隐瞒克重,而且克数一直粘住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商家未提供发票,隐瞒克重,欺*消费者) 2025年12月22我在老凤祥店铺购物过程中,营业员向我推销五个分别价值3216元的一口价足金挂坠,并且营业员故意瞒住项链的克重,我有主动询问,每次都以确定要的话会在质保单中表明克重回复,并迅速转移话题,弱化克重信息。克重对于黄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信息,老凤祥通过不标示重要不利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付款后表示有售后服务,以后不喜欢还可以来换款,并且一年之内都不收折旧费,可以标价换标价。 购买当天晚上,我咨询营业员:标价换不了克重金 是这个意思吗?营业员告诉我:换的话,要补很高的差价和工费了 划不来 ,第二天我想按克重加钱,店内所有员工均以“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为由。但是为了挽回一点损失,晚上我再次去店里提出称重告知我克重,营业员说已经做成成品,不方便。 维权对普通人来说要付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了,我现在非常讨厌这个品牌,我就是主打到处投诉。我已经不在乎退款换货或者任何售后了,我就看看这事儿有没有人给个公道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消费致黄金置换纠纷
我于2025年12月21日在新疆库尔勒新汇嘉老凤祥进行黄金首饰置换。原本计划以克换克,在营业员的诱导下换了一口价黄金首饰。后期跟营业员联系,未得到答复。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以旧换新涉嫌欺瞒消费
本人于2025年12月23日在南宁市江南区江南万达商场老凤祥店铺以旧黄金及加价的方式换购了30颗一口价黄金珠子,店员一开始不告知我黄金克重,只说她们金价1400每克,一口价商品是没有标明黄金克重的,说公司规定只有买完单后才知道克重。我的旧金回收总价为5438元后又补了7250元,合计付款12688元,质保单打出来发现30颗珠子克重只有6.23克,*均算下来每克需要2037元每克!远超了当日行业金价1400元每克。付款后发现收款方不是老凤祥,而是南宁市江南区苑祥珠宝店,且商家未主动开发票,只提供老凤祥质保单,后续与商家沟通按当天克价换款招到商家拒绝,商家存在欺瞒行为和不允许退换的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求商家给我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小克重变色严重且无售后
2024年2月买的小克重,变色严重,售后电话直接挂。没有售后也不解释,标签上服务热线:4008-990-999,电话接了挂断,无售后
投诉问题
假货、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涉欺诈
2025年12月18日我以43194的价格,在西藏拉萨老凤祥总店一楼老凤祥专卖店,购买了8样东西,2条手链,1副耳环,5条项链。一共花费152938元。其中一条项链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2049.0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引导我。实际重量未知克数,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不知克重,也不标明工费。) 吊牌正面没有标示,背面虽有标示数字但未标注单位g,询问店员此数字是否是克重,店员也不能明确表示该数字是克数,其他款式的项链也没有黄金克数,其中一款天珠虽有展示牌,但是是3折叠 含克数的一面折叠起来,不给消费者轻易看到,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 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付款后才对此项进行说明,导致消费者因为已经付款被迫同意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工费虚高且未事先告知
工费高的离谱,西藏拉萨老凤祥总店员工推销过程就是一个不专业➕不说明,1.这条工费事先没跟我说明多少钱,事后微信又说最贵360,现在价格偏离360了,现在又说还有比360更贵的工费,这话术离谱可笑,撒谎被戳穿了又编一个圆上一个。到底这条工费多少 他们也不知道,圆不下去了只能说更贵,这说词我不买单的 不接受的!事先但凡跟我说工费很贵,我绝对不会买它,她们只为了业绩推销出去,误导消费者稀里糊涂买单,等消费者清醒过来发现不对劲!属于她们的失责。2.销售过程 问了几遍到底多少克重,回答是“不知道!但是可以帮我称一下”,我问她带绳子和钻石称也称不出黄金的重量啊,她说“减去绳子的重量大概也有十几克吧”的回复,非常不专业的话术,我花钱买个大概吗?但凡跟我说明清楚它的重量和工费,我也不致于有后面的事情和不愉快,事后细算才发现端疑,一个买了8样手饰品,其他7样溢价的能接受 高在正常范围,唯独这条罗盘溢价超出正常范围太多了,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难以接受! 本来叫我对象去中国黄金和周大福逛的,后面看他们店门口挺多员工在揽客 又在住的酒店旁边就进去看,都没有选择去其他店再逛逛,直接进去就没出来过,还一次性买八样,十五万多买下去眼睛都没眨,十一点多考虑她们为我加班,着急买单让她们早点下班,全程信任他们推荐,离店时还听到她们很高兴的笑,结果换来的是这样的情况,这条罗盘溢价这么高 但凡她们有一个人站出来为我消费者考虑都会说明清楚一下,能接受就买 不能接受咱们就看看别的,并没有告知我克重和工费,忽悠我买单结账,买完第二天晚上发现不对劲,要求退货要我补偿35%的费用,换货要补偿25%的费用,我不接受,要求他全额退款,或者换货退工费,不折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凤祥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拒不开发票
2025年12月20日我以9008的价格, 在昆明市西山区老凤祥正义路二店,购买了2个足金戒指和3个足金挂坠4g,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225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1。隐瞒克重,三次询问过柜姐克重,以"吊牌价"为理由及"有监控不便告知"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消费。实际重量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吊牌正面没有标示,背面虽有标示但一直隐藏在夹层未展示给消费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 3。未主动开具发票(仅开具质保单)违质《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4。要求调取监控查证时店长回复"监控没有声音"并扬言“有本事把所有金店搞一遍” 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退货,不接受调解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以旧换新未告知克重差异
我于2025.12.22用****旧金以旧换新,店员未告知新饰仅****,诱导换一口价;现要求换≥****或者≤****按克黄金(无货可调货),仅付正常工费,拒绝“按价不按克”霸王条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涉嫌欺诈销售一口价黄金
2025年12月19日我以13172的价格,在广州市天河区广百中怡老凤祥专卖店,购买了一个足金手链,在混淆概念,强调后续可在此店以同等总价换任何款式的情况下以2271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在买单时才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引导我。实际重量只有5.8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电子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 吊牌正面没有标示,背面虽有标示但一直未展示给消费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 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付款后才对此项进行说明,并一直用专业术语强调可换店内任何标价产品,而并不是可换店内任何同等价位产品,导致消费者因为已经付款被迫同意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