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空气净化器两次故障要求退赔
网友保保_gkjvIAL0
处理中
我于2023年12月27日在淘宝*台“美的电活电器旗舰店”购买一台美的空气净化器。该产品在首次使用半年后(2024年6月)即出现接触不良、失灵等严重故障,后经*台售后换货处理。此换货事实已由12315*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中核实并记录。 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换回的新机使用至2025年11月时,竟出现完全相同的故障!总使用时长仅约一年半,核心故障重复发生,强烈表明该产品存在固有质量缺陷。然而,美的商家仅以“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作为消费者,我认为“过保”不应成为劣质产品的“挡箭牌”。我的诉求是:要求美的商家正视产品质量问题,对缺陷产品退货退款,并就此问题给予合理解释。 这不是简单的过保问题,这是同一核心故障的第二次发生,证明产品存在无法通过维修解决的固有缺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关于“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和“产品存在缺陷”的规定。明确指出,“过保”不等于“免责”,尤其是对于设计缺陷。 “因产品存在固有质量缺陷,要求退货退款”不是要求“保修”,而是要求对“缺陷产品”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