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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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昨天)晚7点左右在中国黄金广州番禺万达店后面金戒指,店员欺*消费者,诱导消费,付款前隐瞒克重,未主动开具发票。 1.原选中按克数的戒指,但店里没有合适圈口,店员推荐另外一口价产品,并表示可以先买这款一口价,过几天可以回去换心宜那款。2025年11月29日下午回门店要求更换,店员即表示只能价格换价格,不能价格换克重。这是欺*消费者行为,诱导消费。 2.考虑先购买一口价产品后续换心宜的克重款时,询问一口价戒指的克重,店员隐瞒,表示需要确认购买才称重,付款后才在质保单显示,对戒一共****,价格6911元,目前市场门店现货黄金价格1300元/g左右,价格严重虚高,店员以工艺费高等原因不退换。 3.购买后门店未主动开具发票,只有质保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商家有义务主动开具发票。 4.购买产品不到24小时,协商退款商家拒绝,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我要求商家在7日内办理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