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便利店出售过期酸奶拒不赔偿

网友保保_LfYUVQ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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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11/13在淘宝闪购*台上在全家便利店(绍兴世纪东街店)下单,购买了四瓶光明发酵乳,口味分别为樱花草莓和白桃味。11/15喝了拉肚子,那时候没想到是由于酸奶问题,16号早上准备喝,一看生产日期为2025/10/19,该食品保质期为25天,也就是说2025/11/12已经过期。全家便利店(绍兴世纪东街店)把过期商品出售给了我。11/16我联系了淘宝闪购客服,客服很重视,第一时间联系了店家,店家自称店员的给我打电话说不好意思,由于晚班是实*生没有检查保质期,白班接替也没有检查保质期,承认问题愿意接受客服提供的赔偿方案:按照食品安全法退款以及赔偿一千元给我,但由于资金问题,总部需要月底发钱,所以希望我接受月底他们发钱了再赔偿给我,闪购客服也打电话给我确认了这个事实情况,说月底他们会监督该事件赔偿问题。我也答应了,结果月底了,全家便利店不愿意赔偿了,闪购客服多次联系店家。附件为全家便利店自称店员的联系方式以及过期商品和闪购客服回电录音。营业执照为杭州顶全便利店有限公司绍兴世纪东街店,闪购上店铺名为全家便利店(绍兴世纪东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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