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台处理不公,商家虚假宣传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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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1月19日在快手电商*台珠宝小姐-麻花辫小野挂件商家购买翡翠佛公,价格3500元,收到货后与主播描述不符,商家以定制商品不退不换,抛光属于定制商品拒绝退货,我于2025年11月27日和11月29日向*台发起售后维权申请,但快手*台未充分核实问题,仅依据商家单方面说法,于2025年12月3日拒绝我的申请,且未给出合理驳回依据,未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家利用翡翠在不同光线不同角度呈现不同特点,以打灯形式呈现,掩盖了商品真实性。同时讲解时冰,透,亮,等字眼误导消费者。商家以定制商品不退不换为理由拒绝退货退款,1. “抛光”不属于法定“定制商品”:抛光是玉石类商品的常规基础加工工序,仅为商品成型的必要流程,并非针对我个人专属需求(如尺寸、款式、图案、刻字等)的个性化定制,商家将其界定为“定制商品”无事实依据。 2. 商家格式条款未生效:商家主张的“抛光后不退不换”规则,未在我下单前以醒目方式(如商品详情页显著标注、弹窗提示、聊天记录明确确认等)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该拒退规则对我无约束力。 投诉诉求:1.要求快手*台督促商家同意我的退货退款申请2.要求快手*台对商家夸大宣传,霸王条款进行处理并规范商家经营行为3.要求快手*台就此次不合理行为做出解释,并优化售后维权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法律法规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