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快递丢件且拒绝按实际价值赔偿
网友保保_AY2P9Y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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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价值318元的衣物,快递寄出后物流轨迹更新异常,11月29日被告知快递丢件。12月1日联系EMS官方客服11183沟通赔偿,对方仅同意按运费10倍(47元)赔付,我明确表示不接受,并提供衣物购买记录证明实际价值,但客服否认该凭证效力。 后续接到杭州相关部门电话(0571-87202712),告知快递根本未抵达杭州,让我自行联系湖北12305处理,将责任完全推给异地监管部门。然而,快递作为EMS全程负责的运输服务,无论丢失在寄件段还是中转途中,责任均在EMS,而非让消费者自行跨区域维权。 多次与11183沟通,对方始终以“未保价”为由拒绝按实际价值赔偿,且未提前告知我相关赔偿限制条款,明显属于格式条款滥用。我持有完整的衣物购买记录,可充分证明物品实际价值,证据合法有效。 现要求:1. 要求中国邮政EMS立即核查快递下落,若确认丢失,按物品实际价值318元全额赔偿; 2. 要求EMS*面说明赔偿规则未提前告知的责任问题,停止推诿扯皮行为; 3. 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督促EMS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