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泄露隐私并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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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2月2日在手机菜鸟app上收到一条来自申通快递公司的收货信息,信息上显示了我本人的完整姓名和完整的电话号码。12月3日,本人到菜鸟驿站取货时,工作人员称提货单号属于快递公司的年终刷单件,无需取货。且该快递件经反复寻找后,均未找到。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禁止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行为。 - 个人信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单独或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行踪轨迹、健康信息等(《民法典》第1034条)。 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 - 快递公司若故意公开姓名、电话、住址等隐私信息(如张贴快递面单未做加密处理),情节严重可构成刑事犯罪。 - 具体标准:泄露行踪轨迹/通信内容等敏感信息 50条以上,或一般信息 500条以上,或违法所得 5000元以上即达到入罪门槛。 - 从重处罚:若为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泄露(如拍摄面单出售),量刑加重。 2. 民事侵权责任 - 违反《民法典》第1032条关于隐私权的规定,需承担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 若泄露导致用户被诈*或骚扰,还需赔偿精神损害及实际财产损失。 3. 行政违法责任 - 依据《邮政法》第47条,邮政管理部门可对违规企业处以 警告、1万-5万元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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