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无法观演被拒退票
网友保保_M5V8d9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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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十二月7日佛山王心凌演唱会门票,由于12月6日时,全家陆续高烧,导致不能参加演唱会,大麦要求提供凭证,所有凭证都按照要求给出,最后拒绝退票,询问为什么不给退,说是过了时间不给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否则条款无效 大麦“不支持退换”属霸王条款,法律不认可! 《民法典》第497条 & 第533条 若因不可抗力(如疾病、亲属离世)无法履约,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台需全额退款,尤其未出票时更无理由扣费 “我因突发疾病/不可抗力(附证明材料)无法履约,根据《民法典》第533条,属于情势变更,有权解除合同。请依据《消法》第26条认定‘不退换’条款无效,并全额退款。若拒绝,我将联合医疗证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