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德尔隐瞒贷款信息拒退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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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我去无锡德尔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一辆A4。在谈价格的时候,希望售价优惠一些,最后谈到给销售公司的价格做到优惠后了,但是要贷款。在谈到贷款时没有透露利率和每月还贷问题。这一年买车都是0息贷款的,我以为这个也是。交完1万订金签合同前,我突然想起来贷款问题,就问问贷款是不是免息的,对方回复不是的。我按利率计算下来,车优惠的价格还不如利息高,明显不是期望的优惠。于是我说我不贷款,我要全款,对方说贷款就价格高了。全款的价格很高,远远超出我的预期,我说那我不能定了,退订金吧。对方销售的老板说事情都告诉你了,不能退,爱咋咋的。晚上投诉到奥迪售后,12号接到德尔的电话,德尔的意思是你期望的价格做不到。要不你来店里谈吧。我说今天不行,得明天。对方让今天给奥迪打电话撤诉,不然就不给这个优惠了。我说不给优惠那就退订金吧。对方说那退不了,你爱咋咋吧。。 无锡德尔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行为存在违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一、隐瞒贷款关键信息,侵犯知情权 销售洽谈贷款购车时,未主动披露贷款利率、每月还贷金额等核心信息,违背《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35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且今年普遍有0息贷款政策,销售未澄清该车型不适用此政策,间接误导我产生认知偏差,导致优惠金额被利息抵消,购车成本超出预期。 二、绑定贷款与车价优惠,侵犯自主选择权 以“贷款才能享优惠、全款则大幅涨价”的方式,强制绑定贷款购车服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及监管部门规定,剥夺我自主选择全款购车的权利。这种“优惠与贷款挂钩”的强制捆绑行为,属于不合理限制消费选择的违规操作。 三、无正当理由拒退订金,违反预付款处理原则 我支付的1万元为“订金”,属预付款性质,未达成购车合意时我有权要求退还,销售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退款,违反预付款一般处理原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以撤诉为优惠前提,要挟消费者,违规施压 要求我先向奥迪售后撤诉,才同意协商优惠,该行为无法律依据,属于要挟施压。撤诉是我的合法权利,销售方不能以此作为协商条件,变相限制我维权,违背公*诚信的经营原则。请求依法退回订金,维护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