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台未入住被扣全款且遭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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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起因: 我于2025年10月31日通过高德*台预订了南京市的漫悦酒店(中国药科大学地铁站店)11月29日至30日的房间,价格210元。当天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入住,未产生实际消费行为,诉求全额退款。 (二)纠纷情况: 在与酒店协商过后,酒店不同意退款,我诉求退款金额减至70%仍未果,便决定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酒店经理储计东遂通过高德获取我的个人信息,使消费者受到惊吓恐吓,严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此举不仅是酒店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骚扰顾客,更体现了高德*台的监管责任缺失,对酒店商家素质管理存在漏洞,酒店也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损害。 (三)现如今处理结果 时至今日,高德*台仅赔付80元,远远不够210元的预付金。酒店更加猖狂,经理储计东威胁消费者不允许给差评,不允许投诉,更不同意退还一点点费用。 (四)法律事实及作用 应知的是,本人并未办理酒店入住,高德以及酒店也没有通知入住。1、酒店在客人未办理入住的情况下(没有产生消费),更改消费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额扣款,为违法行为。2、酒店在客人已预订未到店的情况下,酒店是否可以和消费者确认未到店的情况下,直接取消订单。3。本人没有给酒店造成实际上的经济损失,就连清洗费用,人工服务都未享受,全额扣除预付费用存在显失公*。4、未产生实际消费行为,酒店单方面将未入住的改为已入住变成实际扣款,声称已过取消时间的条款为格式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不存在法律效益。5、酒店不核实客户的到店时间,未尽到告知义务。消费者未收到成功入住的短信提醒,酒店直接扣款,不合理也不合法。 (五)诉求 总之,忘记取消订单并不等同于实际入住,因此酒店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退回预付款及承担相应费用。 1、要求[*台/酒店]全额退还本次预订支付的费用[210元]。 2、“要求未入住却自动确认”的规则进行说明,并优化退款协商机制。 3、对酒店利用派出所威胁恐吓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道歉。对携程、高德*台未尽监管义务进行处罚,并对消费者赔偿道歉。
投诉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