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台订房五分钟内取消被扣费
我于2025年12月4日预定7天连锁酒店(东明财富广场店)但是酒店霸王条款规定取消订单会扣除费用,但是我于五分钟内马上取消了订单因为本人已经在这之前预定了一间房间,但是酒店仍然扣除了本人31元的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高德预订一小时被扣52.4元手续费
我于25年12月30日晚上10:16,在高德上预订了12.30的酒店,花费259.19,后发现在另一个*台下单更加实惠,于是取消订单,在另一*台下单,结果在11:15退款到账时,*台以“政策”为由扣除52.4元手续费。通过观察其他*台同一家酒店同一个房型可知,预订12.30的房间,12.29之前应当是免费退订。所以高价手续费不是酒店行为,是*台擅自扣除的霸王条款。从付款到取消订单到退款到账,前后不过一小时时间,就扣除了52.4的手续费,是极度不合理的。要求退款并整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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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价格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高德订房因卫生问题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12月19日在高德*台订购的 一天一晚的舒适大床房 因为房间卫生原因 (未打扫干净,有遗留避孕套。毛发)向*台和店家协商退款退房 本人已在12月19日23时左右离店,目前未得到相应的回复及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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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高德订酒店无法退订遭推诿
2020年12月16日在高德订酒店,新乡原阳县麦尖客栈设置条款不可退订,联系酒店让我联系你们高德*台,*台让我联系酒店,一直推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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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未入住被全额扣款 酒店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5年3月7日下单了昊昕酒店(广州龙洞植物园地铁站店),本人并未办理酒店入住,高德以及酒店也没有通知入住。1酒店在客人未办理入住的情况下(没有产生消费),酒店全额扣款。2。酒店在客人已预订末到店的情况下,酒店是否可以和消费者确认末到店的情况下,直接取消订单。3。当晚酒店空房率高,本人没有给酒店造成实际上的经济损失。4。末产生消费行为,酒店单方面将未入住的改为已入住变成实际扣款,属于霸王条款。5。酒店不核实客户的到店时间,未尽到告知义务。6。未收到成功入住的短信提醒直接扣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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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已完结
高德购票日期错误无法入园
我于2025年12月15日购买了两张2025年12月16日的第上海迪士尼门票。显示12-16的票出票成功,但是上海迪士尼官方app上查询门票日期为2025年12月17日,并联系迪士尼官方确认16日并不能入园,因为不确定能不能改日期或者退款,并第二天行程紧急,多次拨打客服电话多次无果申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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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高德预订酒店未入住被拒全额退款
我于2025年11月24日通过高德预订了12月14日晚的如家驿居酒店(上海同济大学四*路地铁站店)的房间,支付全部费用212.74元。
1.未实际入住:预订后,我因故未能前往酒店办理任何入住手续,未领取房卡,未使用该房间。
2.酒店未尽到及时确认义务:酒店仅在入住前一日晚间尝试电话联系(未接通),直至入住日次日上午9点才发送短信警告。此行为导致若我真有需求,也无法及时收到通知;对酒店而言,也错失了在入住当晚及时将房间再次销售以减少损失的机会。
3.*台与酒店扣费依据不合理:事后,我要求退款,但*台和酒店以“已入住”和“已整晚保留房间”为由,拒绝全额退款,*台仅退款70元。此“未入住扣全款”或高额扣款的条款,属于不公*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此类条款应属无效。
4.违约金过高:即使我未入住构成违约,对方有权收取的也应是合理的违约金,用以弥补其实际损失(即房间未能二次销售的空置成本),而非全部房费。扣款65%的比例远超合理范围,不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关于违约金调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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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高德订酒店无法取消订单引纠纷
2025年12月10日,本人在高德软件上订酒店,在由于不可控因素,想取消订单,但是订单显示任意时间段都不可取消,这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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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高德*台订房未履约要求三倍赔偿
首先我在11月29号当天维也纳酒店(南宁人民公园民主路店),贵所同意了预约申请,订单生效,表明顾客与酒店或*台已建立合同关系,但我打车去到之后酒店前台又告诉我酒店没房了,当时看到订同等条件的房源已经水涨船高,根据相关法律(如果酒店收到订单而未能提供房源,或另外安排的房源条件与预定不符,顾客有权提出三倍赔偿,如果双方经过协商,提供住宿条件较好或者与预定条件同等规格,顾客无权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所以我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贵所提出 目前订同等酒店 差价的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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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高德*台订单显示入住无通知且无法退款
12.9日于高德*台预约11-12日酒店,预定后无消息提示,后因行程问题,实际本人未入住,但高德*台显示我已入住,且无任何信息、电话通知。现申请订单取消,跟*台多次沟通,*台表示是因为
酒店未提供退订单服务,*台无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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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