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老庙黄金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ArmZmW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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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5年12月10日 购买一口价耳钉黄金当时沟通说可以按照克重形式进行算价购买,当时金价1108 克重2.34,一口价原价 4680,实际消费金额现3978,后期一算 是按照一口价的价格减去国补的15%,进行欺*消费的,并未按克重进行算价,本人于25年12月13日和销售沟通 销售以佩戴过影响二次消费为由 不允许退货(当天只有销售进行佩戴过 回家之后并未取下 故觉得 此理由不成立),但允许换货,本人觉得消费过程中存在欺*消费者和哄*消费者的情况,故要求退款退货,且发票中说明七天内不影响二次销售 可以进行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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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老庙黄金 老庙黄金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3978元
投诉编号:
10013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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