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黄金深圳万科店项链质量缺陷致断裂
投诉事由:
本人于2月6日在老庙黄金深圳万科店 消费,消费金额6066元
购买一条黄金项链,商家存在质量和欺*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具体情况:
1.于2月11日购买后的第四天,在出行路途中项链毫无征兆掉落,险些导致本人出现人身受伤情况,项链掉落后及时和店铺导购进行询问,对方回复让本人到店处理,很明显是由于项链做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断裂,门店自称主管一直以黄金软为由狡辩不属于质量问题购买时也未和本人进行告知风险,并且导致饰品出现变形且黄金克重减少。购买时店员明确表明饰品克重3克,实际只有2.88克并且工艺拙劣。
2.与商家沟通情况:店铺店员明确表明三天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按克重换,出现质量问题仅四天,就无法进行换货一直以黄金较软为借口拒绝,始终拒绝我的诉求。
3.本人已保留订单截图 、支付凭证、聊天记录、问题照片等全部证据。
本人诉求:
1.门店按照我的实际购买金额按克重进行重新换款
2.如若无法满足诉求1,门店按照实际购买金额给我退货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调解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恶意压价涉嫌价格欺诈
我在瓜沥老庙黄金卖黄金54.52克,他们恶意压价,比正常市场价低*百元一克,坑了我*5000元,属于价格欺诈,要求退还差价。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老庙黄金以旧换新克重缩水涉嫌欺诈
当时说可以换款式,我拿去换,销售直接给我介绍的全是一口价的,当时没有经验,就拿旧的换了一口价的,回去给家人看了以后发现2.45克换成了1.78克。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隐瞒耳钉克重涉嫌欺诈
2026年2月7日,我在香河县老庙黄金门店用我2354元的黄金吊坠换购克重耳钉,但销售说换不了,又让我付款2011元,共计4365元买了一对方糖耳钉,问销售多少克重,始终不说。门店隐瞒耳钉克重,回去后朋友说直接损失2000,找门店兑换克重耳钉,让再加2000。发票上也没注明耳钉克重,找门店退换,结果说卖的是工艺,让我戴着,花钱不明不白,黄金的价值就是克重,而销售就是不说,真是太坑,感觉上当受*。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拒退货
我在福建省厦门市招商花园老庙黄金线下买黄金,我拿****旧金换款,商家所开的花票折款旧金才算我5754元人民币,我是新手,店家没提前跟我说克重,也并没有将克重标在吊牌及柜台前上,付款之后才允许我复称其中一个手链,复称结果即克重及售价与金价及正常的金饰工费严重不符合规定,溢价超标,一克卖我3000多,我在当天并未离开商场的时候前去柜台要求退货并还我旧金,但店家据不退货。要求解决方法:商家退货全额退款并归还旧金。
涉及问题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商家在我购买前并没有告诉我一口价黄金与按克计重黄金的区别,也并没有告知我所购买的一口价黄金的重量,并没有给我看吊牌背面(具体重量隐瞒在吊牌背面),购买付款后我才发现,在购买前也并没有给予我复称服务,欺*诱导我,侵犯我的知情权。
2.花票未标注一口价产品克重,且旧金折款不符合市场金价,存在打压。且将盖章故意盖在产品价格上,试图混淆视线。
3、服务态度恶劣。我在半小时内提出退货,门店并不受理。柜员打经理电话,经理两次拒绝我的退货要求,后面直接不接电话。且柜员言称有帮我复称,实则并没有,也并未告诉我其中一口价产品的克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第24条,消费者可以7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老庙黄金吴中永旺店隐瞒一口价信息致误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2月21日在吴中永旺老庙黄金店购买黄金饰品,购买时店员未告知该商品为一口价黄金,未主动告知克重、单价、折算单价,也未对“不可退货”条款进行任何提示说明,属于隐瞒重要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商家在票据上标注“一经售出不予退换”,属于霸王格式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条款无效。本人并非无理由退货,而是因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误导消费,现要求:全额退款,不换款、不扣费。
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特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依法调解并责令商家整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信息
• 商家名称:老庙黄金吴中永旺形象店
• 经营地址:吴中永旺老庙店
• 消费时间:2026年2月21日
• 消费金额:11682
• 商品:一口价黄金(足金项链7088/重量未告知)、(足金挂坠7394/重量未告知)
• 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未告知高额工费侵犯知情权
2026年2月26日下午7店我在弘阳广场购买了老庙黄金,我表达清楚按按克的黄金,但是在购买过程中,店员没有告知我高昂的工费,导致我12000元买了6g的黄金,15分钟我反应过来后,要求去退货,结果店长不让退,他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并且黄金没有磨损,我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老庙黄金城中万达店价格误导、霸王条款及质量问题
投诉对象: 老庙黄金(城中万达店) 店铺地址: 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万达广场1号门中庭1060铺 被投诉人: 梁*芬(销售顾问)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2月25日下午在柳州市城中万达广场1号门中庭的“老庙黄金”店(店员梁兰芬经手)购买了一件足金挂坠。交易情况如下: · 原价1331元的足金挂坠,经“优惠”后支付997元 · 另搭配一个小珠子,店员称因有瑕疵便宜10元,以100元成交 · 合计支付1097元 关键事实: 1、本人在店内自行称重,两件金饰总重量约0.55克,核算单价高达*2000元/克,远高于当日黄金基础金价及正常黄金饰品零售价,商家所谓“优惠”存在价格误导、不实宣传嫌疑。 其中小珠子存在明显瑕疵,商家已承认瑕疵并降价10元,属于商品质量问题。 本人发现问题后,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货退款或补差价,商家拒绝合理诉求,拒不处理。 2、商家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利:商家提供的票据上印有“黄金珠宝首饰质量商品,一经出售不得退货”等字样,该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3、商家承认本人当场称重:在后续沟通中,店员梁兰芬在微信聊天中明确承认本人购买时自行称重、知晓克重(有聊天记录为证)。这表明本人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被“优惠价”误导,而非事后反悔。 该店存在未明码标注克重、价格误导宣传、出售有瑕疵商品、拒不履行售后义务等问题,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相关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责令商家对该1097元金饰办理退货退款。 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未告知一口价金饰折算后的实际克价,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以“优惠价”名义销售实际价格远高于市场价的商品,涉嫌虚假宣传。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商家票据上的“一经出售不得退货”条款涉嫌无效。 4.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黄金交易行为提醒告诫函》明确规定:一口价金饰每克单价远超市面正常价格的核心信息必须告知,不得以欺*、误导或弱化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导消费。 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拒开发票
本人于2026年2月23日傍晚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保利广场一楼老庙黄金专柜购买了一只实付1314元的****足金戒指和一只实付1983元的****足金足金吊坠。销售在明知道实际克重就在折叠的标签里面的情况下,仍可以模糊地描述克重,直到我付款剪标后才愿意测重。这属于刻意诱导消费。且在购买后,卖家并没有提供发票,只提供了质保单。本人的诉求是退货并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巴中*昌店销售空心足金戒指涉嫌欺诈
2025年在巴中市*昌县新*街老庙金店,我婆婆购买一口价足金戒指3500元,我看到是空心的,实际克重没有,店员告知一口价没有克重,工艺品按标价出售。没有999的标志,存在欺诈行为。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