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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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omia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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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8008205999
售后政策:
邮箱:laomiao@163.com
品牌简介:
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上海老城隍庙工艺品商店”,创建时间是1982年,是国务院批准国内恢复销售黄金饰品后上海开设的第一家黄金零售点。1994年12月20日,发展为专营黄金珠宝首饰的上海老城隍庙金银珠宝公司。
老庙黄金诱导消费称貔貅均一口价
我在2026年6月15日17:22交易, 我想问一下,我在南昌八一馆中山路天虹一楼老庙店买的黄金他卖我一口价说貔貅都没有克重的,他误导我消费跟我说外面的貔貅都是一口价都不卖克重,后续我要跟他说我只要退这一个貔貅的钱,他说他这个品牌店都是没有克重的,后面他又说他这个貔貅有一个八克的那是不是他店里有克重的商品故意诱导我说没有,因为我的预算没有那么多,所以不给我推荐这个8克的,但是不能说这个貔貅只有一口价的误导我消费,我一开始进店就跟他们说了的,我要克重的,不要一口价的,他后面就说貔貅都是一口价不让我退,诱导型消费,进门已经说了我要克重,我买了一个克重的戒指后面父亲节我想买个貔貅他说貔貅没有克重一口价,跟我说外面的都是一口价都没有克重的貔貅,后面越想越不对劲,跟他商量退这一个商品的钱但是他不退,后续跟他了解一下又说这家店有八克的说我预算不够就没推荐,但是不是可以跟我说貔貅很重超预算了,不能说貔貅都是一口价吧,我只想要退货退款单据都在这里这款一口价2552,故意弄个商场的收据不是他店里收据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6年5月10日在咸阳市秦都区庙运达黄金店购买黄金首饰,黄金花费总金额6600元,回家后发现黄金只有2.7克,当时在询问导购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的情况下以2400多一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道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导购未告知,以折扣价价格优惠搪塞过去,并且所开具的质保单没有详细克重,并表示我所购买的黄金不会称重。 售后规则模糊,在向我说明时也一直用笔圈画具体的价格和折扣后的价格诱导我的视线随后就让我签字,并且未主动提出开发票,我现在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蛇盘兔金饰一个月断裂拒免费售后
我于2025年12月19日在老庙黄金门店购买了蛇盘兔高工费金饰品,作为宝宝满月礼,实际佩戴不到一个月就自然断裂,无人为损坏,存在严重工艺/质量问题。门店拒绝按质量问题售后,强制按以旧换新收取新款工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免费维修或同克重换款,免收新款工艺费,或按规定办理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乱收费、质量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梁山店虚报银镯克重且拒开发票
本人于2026年6月9日在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龙城广场老庙黄金店购买一对银手镯,实付金额805元。 购买过程中,售货员存在以下问题: 1. 未告知具体克重,也没有让我查看商品标签,口头承诺二十多克,也没说哪一个,我以为是大约都这个克,最低二十克,没有实际称重,实际回家通过微信购买记录查询发现只有15.8克,相差约5-9克;他和我强调说一直都是15.8克,请问在店里什么时候和我说过 2.该商品为“一口价”产品,按实际克重核算约50元/克,远超银饰正常市场价格; 3.售货员只说“以后带不了可以换同等价位的镯子”,未明确告知“不能退货退款”。 4.未开发票,已经犯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克重是银饰的核心信息,商家未主动告知、虚报克重,导致我在被误导的情况下作出购买决定,构成重大误解。 商品全新完好,未佩戴,所有标签、票据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我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虚假宣传投资金误导消费
我于2026年5月21日向淘宝老庙官方旗舰店购买了黄金产品,支付6015.89元,在销售过程中,商家未在商品页面公开表示明确表示该产品为投资黄金,也未在下单前后有提示此商品为投资金,客服虚假宣传,拒不退款,也不出示法律文件证明此商品属性和退货规则,刻意隐瞒其仅为普通工艺黄金的真实属性,*法律明确规定工艺金不具备黄金投资,金融理财相关资质,客服描述该商品为工艺金,却按投资金类目私下收取不合规手续费,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我要求商家全额退款6015.89元,本案系商家虚假宣传导致的退货,并非本人无理由退货,商家要求的手续费扣除无法律依据,应全额退还。这个产品,从店铺类目定位到淘宝类目定位,详情页参数,均未标明此商品为投资金,只是在详情页增加了一页须知声明,而且发票还开的投资金用途,非*税务规定的工艺金发票名称,涉嫌避税,黄金产品虽有退货特殊性,但由于*台店铺欺*消费者在先,有误导消费者购买投资产品嫌疑,刻意隐瞒产品的真实属性,虚构了这个产品的投资价值,误导我因为标识不清,做出错误的投资购买决定,涉嫌消费欺诈,我有权维护自身利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与第二十四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黄金税收新政)对于投资金和工艺金的*法律层面定义,恳请*台协助处理,督促商家退还全部款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换款
2026.1.17日用旧金换款被忽悠以钱换钱比换克划算,在一口价的价格为3796的基础上加了工费两百的黄金戒指,后3.13日来换款成手串又加了1130的费用。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2.49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 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具发票”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老庙黄金湾沚三店银手镯价格欺诈
本人于2026年6月8日,在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芜湖中路水产公司商住楼1幢11室老庙黄金(湾沚三店)购买了宝宝银手镯一对,实付1680元。购买时店员未明确告知银饰克价、工费、一口价等明细,仅告知总价。事后查询发现,老庙授权门店线上同款25g重的一对银手镯售价仅约615元,门店售价远超市场合理价格,涉嫌乱收费与价格欺诈,严重侵害了我的公*交易权。 诉求:要求门店为我办理按克计重退差价,并对该门店的违规定价行为进行核查。
投诉问题
乱收费
已完结
老庙黄金隐瞒克重信息涉嫌欺诈
2026年6月3日19时17分,本人至昆山市青阳北路218号万达金街3号楼11室老庙黄金门店,以自有13.56克旧黄金置换店内6.56克一口价足金饰品。进店后导购仅推销一口价黄金,未主动告知一口价黄金与按克计价黄金的区别,仅宣传旧金置换优惠,全程隐瞒新饰品实际克重。 1. 导购在原告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本人自带旧黄金全部熔解; 2. 黄金饰品价格标签将克重印制在背面折叠位置,正面无克重标注,选购时无法查看真实重量; 3. 事后本人与导购微信沟通,导购聊天记录自认门店有统一规定,不主动向顾客告知黄金克重(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附卷)。 被告刻意隐瞒商品核心重量信息、未经许可熔毁原告自有黄金,存在消费欺诈,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隐瞒克重、不告知一口价与克重的区别、误导消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老庙黄金武汉大悦城店价格欺诈及标签违规
本人于2026年5月30日在老庙黄金(武汉大悦城店,武汉市洪山区九峰街道高新大道718号武汉大悦城B1)购买一对足金耳钉,商品标价3052元,门店活动八折,最终实付2289元。现投诉该门店存在以下违规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该黄金饰品标签、官方质保单均未标注黄金克重、工费,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信息不透明。 2. 误导消费:选购及付款时,店员向我报出折后克价约1200多元,引导我误以为该商品为1.8g左右。售后沟通时对方又称克重1克左右,前后说法矛盾。且折算单价约2100元/克,远高于市场正常足金售价。该商品折算单价远超行业正常金价区间,商家通过隐匿、折叠隐藏克重、单据缺项的方式,刻意弱化核心价格信息,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严重侵害本人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涉嫌价格欺诈。 3.我提出退款,门店拒绝,即便是换款,也只能加价换其他高克重的产品,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4.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门店让我直接走投诉举报流程。 本人诉求: 1. 要求商家为该商品全额退货退款。2. 依法对该门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投诉老庙黄金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6月6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江镇晨阳路203号现代东方商业广场老庙黄金门店,以旧金换新金购买6件一口价黄金饰品。 消费过程中,商家未主动告知、未在吊牌/证书中标注任何一件金饰的足金纯度、单件克重,仅以“一口价”引导消费,付款后才提供标签与证书,且仅标注总重量,关键信息严重缺失。 事后沟通,商家仍声称“一口价不按克重”,拒绝办理全额退货退款,仅允许加价换购。 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侵犯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现诉求: 1. 对本次购买的6件黄金饰品全额退货退款; 2. 督促该门店规范经营,按规定完整标注黄金饰品的克重、纯度等关键信息。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