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明知风险交易却未处理
网友保保_K8ewvs81
已完结
我有证据证明收货地址与联系方式的对方用极低价格诱导我,并在事后态度强硬威胁强占。这足以构成任何理性*台都应警惕的“重大交易纠纷“或“异常交易风险”。 *台已经知情:我通过客服多次、正式地提交了风险预警和也有个人付款记录证据,*台有完整的沟通记录。这证明了*台“明知”或“应知”该笔订单存在严重问题。如果*台未采取必要措施:在知情后,*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未采取任何合理的临时性保护措施,而是放任风险变为损失。与我最终的财产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我要求立即修改地址,或者告知我自取。如果不作为,届时会继续12315投诉明知风险交易不作为,包括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保护*台多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