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妮写真诱导消费押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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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本人在网上看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六路15号的洛克菲妮写真机构发布的广告,宣传写真价格为200多元。基于该广告内容,本人微信向该机构咨询并考虑拍摄写真。该机构让我们过去看看,我们答应过去了解一 于2025年12月25日去到店里了解。商家工作人员在未问我们的想法前对本人进行了持续、高强度的推销和洗脑式话术,包括夸大服务效果、营造“限时优惠”“名额紧张”等氛围,诱导本人快速做决定。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虽口头提及“押金不能退款”,但因当时被其情绪施压和话术影响,本人处于精神高度紧张、判断不清醒的状态,商家还不断pua以浪费他们时间等话术,让我未能对该条款进行充分理解和审慎考虑。 在商家持续诱导和催促下,本人在未完全看清合同内容、未获得冷静思考时间的情况下,被要求当场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押金1643元。整个签约和付款过程节奏极快,商家未对“押金不退”这一重要条款进行清晰、显著的提示和解释,也未给予本人合理的考虑和反悔期限。只是说交押金 此后,本人在冷静下来后认真查看合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不再继续拍摄,并于2025年12月26日通过微信向该写真机构提出退还押金的申请。本人尚未享受任何拍摄服务,未占用商家的摄影师、化妆师、服装、道具、场地等资源,未给商家造成任何实际成本损失。 然而,商家仅以“合同约定押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未就所谓损失提供任何合理说明或证据,完全忽视了其在宣传和签约过程中存在的诱导、洗脑式推销行为,以及未对关键条款进行充分说明的问题。该行为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的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恳请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督促该写真机构退还本人押金XX元,并规范其宣传和签约行为,防止更多消费者遭受类似误导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