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业务员虚假宣传诱导老人购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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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 尊敬的金融监管局的领导: 你们好! 我是钟碗芬的家属周晶晶,身份证号:330282*********586,联系电话158****4703。本人就中国人寿业务员谢玉丹,针对我母亲钟婉芬的违规销售行为,并推销并签订一份与实际不符的保险,正式向贵局投诉,恳请核查处理。 保险名:鑫越稳赢(分红型)(2025版)+如意宝(万能型)盛典版 投保单号:1191A25*******46 保险合同号2025-330295-SHS-50****96-5 事情是这样的: 我母亲今年60周岁,小学二年级文化,退休后月退休金仅1000余元。该业务员以免费体检为诱饵,2025年9月26日将老人带至细胞中心,通过夸大身体状况的“洗脑式”宣讲,诱导其注射3000元/针的“肝胆排毒针”。我得知后与业务员沟通,对方承诺下次打针通知我到场,却屡次诱*老人独自前往,在10月8日又注射了第二针3000元的美容针。后经宁波一院肝脏科检查,母亲各项指标均正常,完全无需注射此类美容针,并质疑这美容针可能存在未知的健康风险。 办理打针业务时,业务员设置捆绑销售,要求先买保险才能享受打针减免500元优惠。他刻意隐瞒保险核心条款,告知老人“交2万,80岁领钱”,却未说明是年交2万、连续交10年、20年后才可领取。母亲经济拮据,东拼西凑才交齐首笔2万保费,业务员还帮她垫付2500元打针费才促成交易。*日整理保单时我们才发现真相,老人得知后续9年每年需交2万,精神备受打击,整日郁郁寡欢。此外,业务员还歪曲条款,计划表上显示80周岁有笔20万祝寿金和20万年金,但业务员却说80周岁只能领取20万本金,祝寿金即本金,与保单内容严重不符。 综上所述,中国人寿业务员谢玉丹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利用老人的弱势地位,通过诱*、隐瞒、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给我们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困扰和精神伤害。 以上行为已构成销售欺诈,严重侵害老*益。现提出以下诉求: 1. 撤销该保险合同,全额退还已缴2万元保费; 2. 退还两次打针的5500元费用; 3. 严肃查处业务员违规行为,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4. 向我母亲赔礼道歉。 投诉人:周晶晶 联系电话:158****4703 投诉日期:2026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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