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销售误导致退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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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张浩,现就2017年3月18日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乐行宝两全保险》的销售误导及投诉处理不公问题,正式投诉。 投保时,中国人寿销售人员明确承诺“交满10年即可全额退保、本金无损失”,我基于该承诺连续缴费9年,累计缴纳保费11533.50元。2026年申请退保时,才被告知保单保险期间为30年,交满10年无法全额退保,与承诺完全不符,属典型销售误导。 保险公司以“亲笔签名、回访确认、销售人员离职”推诿责任,完全违背诚信:我作为普通消费者,无法通过格式合同签字、标准化回访,完全理解“交费期10年≠保险期30年”的核心差异;保险公司应对销售人员职务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能以人员离职逃避责任,更不能用预设回访话术规避管理义务。 本次投诉后,仅采信保险公司单方说辞,未实质核查销售误导事实、未向我核实投保细节,直接驳回诉求,属行政不作为;监管部门未履行监督复核职责,将推诿回复作为最终结论,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现明确诉求:1. 中国人寿榆林分公司全额退还全部保费11533.50元,解除保险合同;2. 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绥德网点销售误导行为立案查处,书面告知处理结果;3. 要求中国人寿就销售误导行为书面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