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跑腿服务致货物丢失拒不赔偿
网友保保_6U4IgkFE
您好!我是货拉拉*台的消费者,现向贵协会投诉货拉拉*台在跑腿送货服务中存在的失职行为,恳请贵协会介入协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25年12月26日,我通过货拉拉APP下单跑腿送货服务(订单号:3394****3039)委托骑手将价值500元的个人物品从广州市新塘镇送至黄埔区地点,支付运费27.33元。骑手当日取货后,未按约定送达,我多次尝试通过*台联系骑手,均无法接通,骑手已完全失联。 发现货物丢失后,我立即向货拉拉客服反馈情况,先后通过APP投诉入口、客服热线多次沟通,明确告知货物价值及相关凭证,要求*台协助查找骑手、核实货物去向并承担赔偿责任。但*台始终以“无法联系到骑手”为由推诿塞责,既不提供骑手真实信息,也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仅简单告知“跟上头反馈一下”,未给出任何合理解决方案。 现向贵协会提出以下诉求:1. 责令货拉拉*台立即赔偿我的货物损失500元;2. 要求*台向我书面说明处理情况及致歉;3. 督促*台完善骑手监管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货拉拉作为服务提供方,与我形成合法运输合同关系,理应保障货物安全送达,其未能履行监管义务导致货物丢失,且拒不赔偿,已严重侵害我的财产权益。此事不仅造成我500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还因货物用途紧急,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困扰,精神上也遭受极大的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