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购买发霉水饺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WBmOMS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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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2月17日在柏洁上悦城永辉超市购买了3袋水饺(思念品牌),回来后放速冻,在1月6号凌晨打开发现发霉,后联系永辉售后,拿走了实物,也判定不了责任,我的诉求是赔偿1000元整,食品安全不在于贵或者便宜,便宜的商品更要注重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对于本条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当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并且是生产者故意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请求赔偿金,数额为支付价款士倍或者损失三倍。但如果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的三倍未达到1000元,消费者可以直接请求1000元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