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朵酒店保洁刷门闯入致精神创伤
网友保保_TVuiUc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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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3日11:22分,本人正在睡梦中遭受酒店人员刷门进入,对本人精神造成极大的创伤。 事件经过: 1.事件发生后,与酒店店长进行第一次沟通。酒店给出的答复是保洁需要打扫卫生,且符合内部流程。本人要求酒店出示 企业内部流程规范以及监控予以佐证 2.第二次沟通:店长出示内部流程和监控,但OA协议上显示需要“三敲三问”加询问是否需要打扫的关键字眼,但监控仅显示保洁人员并未能按照操作流程就直接打开房门。 3.整个沟通过程,酒店店长竟然在监控都明显显示保洁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无错,令人费解。 证据:监控、沟通记录、投诉电话记录等 综上:1.认为酒店存在重大过错,给本人造成严重精神创伤。酒店未经客人允许,在客人熟睡过程中,刷卡闯入的行为,侵犯公民隐私权。2.认为酒店内部管理规范对客人没有约束力,内部管理规范不当造成的严重后果却由客人承担,不合理更不合法。3.退一步讲,酒店也未在办理入住时履行相关告知义务。4.再退一步,如果上述都成立,保洁人员也未能严格履行三敲三问和询问。 诉求:基于上述内容,依据《*》38、39条的规定、《民法典》991、996、1165、1032条等规定:酒店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房费。并根据民法典996条,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三倍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