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信用卡分期诱导办理及收费不透明
网友保保_imYm2rcW
本人持有贵行上述信用卡期间,多次接到贵行客服来电推销账单分期业务,客服存在明显诱导办理分期业务且未充分披露关键信息的违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 诱导办理:客服以“信用卡暂时停用状态”“现在利息高”“暂停利息”“减轻还款压力”等话术反复劝说,未提及分期业务的真实成本与潜在风险,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本人作出办理决定。 2. 信息披露不全:客服仅口头告知每月手续费金额,未以清晰、明确的方式说明实际年化利率、手续费计算逻辑及提前结清违约金规则,违反信息披露义务。3. 无明确同意证据:本人未通过书面、电子签名或明确短信回复等方式确认办理分期,客服在本人未明确表态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业务,剥夺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后续核对账单时才发现分期真实年化利率远高于客服口头暗示的成本,且提前结清仍需支付违约金,此时才知晓自身权益受损。 投诉依据 1.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误导性和欺*性的宣传解释,必须充分披露业务关键信息;2.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22条: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向消费者充分披露费用、风险等重大利害关系内容;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投诉诉求 1. 责令被投诉银行立即终止剩余分期业务,减免未收取的分期息费及可能产生的提前结清违约金;2. 退还本人已支付的息费及最低还款所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5原路退回至本人信用卡账户;3. 提供办理该分期业务时的完整通话录音(或允许本人查阅复制),保障本人维权知情权;4. 对相关违规营销行为进行整改,杜绝类似诱导消费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