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设备三修未果要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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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1日]在京东之家(杭州龙湖吾角天街店)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吾角商业中心1幢101室1F-01ba号线下门购得惠普暗影精灵Max产品一台,支付购机款7720元,取得购机发票发票编号26332000000311806456 购机后设备出现[具体软件故障,如系统频繁蓝屏/核心功能反复闪退]问题,先后于[第一次维修1月4号第二次维修月13号第三次维修月14号三次送至惠普指定维修网点检修,每次均被确认系同一软件故障,维修网点出具了相应维修单据拒绝开维修单 后续本人向惠普高级维修部门反馈,该部门介入处理后,上述软件故障仍未得到解决。本人已向 12315*台投诉,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取得《终止调解决定书》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一故障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负责退换货。本人涉案设备同一软件故障已维修三次,完全符合上述规定,但惠普至今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严重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明确诉求:1.要求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为本人办理退货退款,退还购机款[具体金额]元;2.承担本次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