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台验机报告与实物不符
网友保保_sgArNT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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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8日,我在转转*台购买二手商品,对应订单号2009****2197、验机报告编号98****373,于2026年01月14日收货。收货后发现实物与验机报告严重不符,存在前置摄像头故障、闪光灯裂痕两大质量问题,验机报告未标注该问题,*台构成虚假宣传。我已固定带设备序列号的问题部位实拍照片/视频、验机报告截图、订单详情截图等完整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台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现要求*台退还货款528元,并赔偿三倍价款1584元,合计21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