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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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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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582358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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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转转是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二手闲置交易平台APP客户端(ios版和Android版),用户通过微信账号一键登录,即可快速流转家中闲置物品。在转转,每一件物品都支持担保交易,个人买家可以先验货后付款
转转*台商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推诿
我于2025.9.27日在转转*台上购买了一台官方验笔记本 价值4198 在2025.12.23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台单方面退保 我的诉求是维修并回保或者是退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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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质量问题
处理中
手表维修无进展且客服不回复
因手表走时慢,申请售后维修,快递12月4号发出,7号售后签收,过了很久我问客服情况,客服说维修需要7-15天,一直等到现在还没有消息,不知道手表是丢了,还是没给修。问客服就是敷衍,让我留电话,说给我回复,一直没有回复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商品丢失/损坏
处理中
转转*台拒退瑕疵宝格丽项链
我于2025年12月24号在转转app购买一条价值19973.77元Bvlgari宝格丽diva扇子项链,因商品瑕疵 六位独立编码缺失专柜查无此物申请退款退货*台不予处理,且检验报告未说明,现要求*台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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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检测不实、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维修不走保险强收费
我玩着玩着打开突然它就不显示了,一整个屏幕都灰了 这种折叠屏就是容易坏,天气是不是影响到了? 性能故障,怎么不给我保修? 我整个屏幕都是好的,显示屏它里面的性能坏了,我买了保修的,他敢收了2000块钱修屏幕,转转*台。一个新的95新折叠屏手机才2500块钱,他居然不走保险,要求给2000块钱让他修屏幕,师傅的电话也不给我,而且还不讲价态度强硬,保险白买了,还给他送钱,他说不修就给我原封不动寄回来,搞什么东西啊?霸王条款,强调的是性能问题,我整个屏幕都是好的,这屏幕完全是没有任何问题,在我玩的时候突然黑了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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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台因标价错误拒绝发货
2025年12月28号,我在转转二手*台购买了一台2020年产苹果*板,订单金额为498元,2025年12月29号,转转*台专员打电话告诉我因“价格标错”不能发货,我已保留了订单截图、付款凭证、以及转转*台专员明确以“标错价格”为由拒绝发货的录音! · 具体诉求:清晰地提出您的诉求,例如:“要求*台督促卖家按订单约定价格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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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问题、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转转寄送空白保卡拒不退货
我购买的手表是有保卡的 但是他寄过来没有保卡 我告知他后他说保卡漏寄了让我等他再寄过来 然后寄过来一张空白没有任何信息的保卡 我要求退款退货 他以超过售后时间为借口 不给我退 这就是故意不给我寄保卡 然后拖延我时间的一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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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虚假宣传、检测不实
处理中
转转*台购奢侈品包退货难
我于2025年12月22日,在转转二手*台购一个二手99新的奢侈品包包,商品有瑕疵,商家不支持退货退款,联系*台也没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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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申请退款不到账、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购手机质量问题及客服不处理
与2025年11月4日买了手机转转买了手机,手机各种问题闪退黑屏相机曝光,刚买了换个号登陆没有购买信息了,联系客服四处转,我的诉求是退款,手机已经寄回去还了,客服各种理由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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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台购机未告知无进水保护
本人于2025年12月3日在转转*台购买价值3000余元手机订单号是(199****60****754713),商家未明示该手机无进水保护的关键参数,导致手机非人为故障后被要求自费千元维修,侵犯我的知情权,现要求*台介入免费维修或退款,并对商家违规行为核查处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转转*台虚假宣传且售后遭无理驳回
订单基础信息 - 订单号:2004****6180 - 购买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商品链接:****/12yDtI - 支付金额:248元(含运费) - 售后驳回信息:2025年12月28日10:43:42,驳回理由为“已拒绝 售后单审核未通过,该商品详情信息已在购买订单中体现,如您收到后不想要,可考虑自行出售” 事实与问题陈述(最终完整版) 本人于2024年12月27日在转转*台购买商品(链接****/12yDtI),商家详情页文字明确标注售卖“塞尔达”,但实际收到的商品为“吉阳馆”,且商品详情页展示的图片亦为“吉阳馆”——文字与图片、实物完全不符,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2024年12月28日,本人联系转转客服投诉后,客服明确承诺同意退款,并引导我提交售后申请。但当我按要求提交申请后,*台却于2025年12月28日10:43以“商品详情信息已在购买订单中体现,收到后不想要可自行出售”为由驳回申请。该驳回理由完全是偷换概念、包庇商家: 1. 本人并非“不想要”商品,而是商家存在“文字标A、图片及实物为B”的欺诈行为,核心是“商品与描述严重不符”,而非主观意愿问题; 2. 商家刻意将矛盾的图文信息放在详情页,未主动澄清“文字标注与图片/实物不一致”,反而以此为由推卸责任,*台未履行监管义务,反而纵容商家欺诈; 3. 客服先承诺退款诱导提交申请,后*台驳回,这种“两面三刀”的操作,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公*交易权,更是对消费者的恶意戏弄。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经营者需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的图文矛盾宣传已违反该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偿; 3.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销售商品,直接认定为欺诈行为,无需消费者举证商家主观故意; 4.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台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台内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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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虚假宣传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