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拒退演唱会票款涉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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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20日在猫眼*台购买蔡依林青岛场演唱会门票1张,演出日期为2026年4月11日,主办方为北京星台光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人因演唱会当日行程冲突无法前往,猫眼*台以“已您的订单已超过退款次数限制,无法申请退款,超出退款次数一般是因为观演人或账号发生过退款,导致退款次数已使用”为由拒绝退票,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霸王条款”,目前本人属于提前缴纳费用但并未享受到该项服务,纸质票未出表演未开始,因此退票不影响二次销售,且现在退票出于无需扣除手续费的状态,故本人要求北京星台光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履行退还义务,退款790元 并且其他网友透露,21日下午为免费退票最后一天,在免费期前一小时偷摸开通免费退票通道,并且是无任何条件的退票,猫眼这种偷摸行为、无视法律行为以及霸王条款行为均让人无法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