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虚假承诺诱导投保要求全额退保

网友保保_vidBbPcq

处理中

投诉人魏超(身份证号:61****198****64338,联系电话:198****6433,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九区1-10号4号301),现就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单号:09761306)的保险销售纠纷事宜,向贵局提出正式投诉。 一、投诉请求 1. 要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已交保费; 2. 请求贵局对保险公司的违规销售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二、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投保期间,与业务员全程通过电话联系办理,从未见过面。起初本人对保险并无兴趣,但业务员多次电话联系,反复强调"保险只赚不亏"、"有病治病、没病存钱"等话术,在持续诱导下,本人最终购买了该保险产品。 在整个投保过程中,业务员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一)销售误导与夸大宣传 业务员在电话中明确承诺"交满年限后可退本金加收益"、"随时可以退",并声称"只要生病住院或发生意外都可以全部报销"。但实际情况是,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退还,损失巨大;保障范围也需按合同条款执行,并非业务员承诺的"全部报销"。业务员对保险条款、保障范围、缴费年限、现金价值、退保损失等关键信息均未作清晰说明,严重误导了本人对保险产品的认知。 (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业务员在电话销售过程中,从未询问本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关键信息,对健康告知、免责条款、报销范围等重要内容只字未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有关情况提出询问,但业务员完全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本人无法进行如实告知。 (三)违规回访操作 在每次推销电话结束后,业务员都会要求本人接听所谓的"客服回访电话",并提前教唆本人"全部回答清楚、明白"。本人当时并不理解回访的真实目的,只是按照业务员的要求机械回答。这种操作严重阻碍了本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也使得回访制度形同虚设。 (四)骚扰式推销 在本人明确表示拒绝后,业务员仍继续多次电话推销,严重影响了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三、投诉诉求 1. 核实本案的销售录音等证据材料,查证业务员的违规销售行为; 2. 督促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退还本人已交保费; 3. 对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考虑到实际情况,本人愿意接受部分损失,但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恳请贵局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处理退保事宜。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平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