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4S店杭州瑞里公司虚假宣传销售焕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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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郑芳怡 联系电话:150****5175 购车日期:2025年2月16日 购车门店:长安汽车台州金博隆4S店 所购车型:长安逸动plus 涉事第三方公司:杭州瑞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事实与经过 1. 2025年2月16日,我在长安汽车台州金博隆4S店完成长安逸动plus购车付款后,店内一名工作人员(后续核实为杭州瑞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人员,非4S店员工)向我推销“焕新保”产品。 2. 该推销人员明确承诺:①焕新保保障期限为三年;②若期间无出险记录,每年返还1000元;③购买该产品后,第二年车辆续保保费会相应降低。基于上述承诺,我在交强险与商业险之外,额外支付2980元购买了该“焕新保”。 3. 2026年2月,我的车辆保险即将到期续保,因未收到承诺的1000元返现,且续保报价未享任何优惠,我联系当初推销该产品的人员核实情况,经多次沟通才确认其所属主体为杭州瑞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非4S店工作人员)。 4. 我要求对方提供“焕新保”保单,自行通过人保系统查询后未查到本人名下相关保单记录,最终得知该“焕新保”实际以杭州瑞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被保险人投保,而非我本人(车辆所有权人)。 5. 针对当初承诺的“每年返现1000元”“续保保费优惠”,杭州瑞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均拒绝兑现,明确表示上述承诺无法履行,且该“焕新保”与续保保费无任何关联。 投诉理由 杭州瑞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借4S店购车场景,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一是隐瞒自身第三方主体身份,以4S店工作人员名义推销;二是虚构“每年返现1000元”“续保保费优惠”等核心权益;三是投保时将自身列为被保险人,构成欺诈性销售,长安汽车台州金博隆4S店允许第三方人员在店内开展推销活动,未履行主体告知与监管义务,存在明显管理责任。 维权诉求 1. 要求杭州瑞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我购买“焕新保”的费用2980元; 2. 要求长安汽车台州金博隆4S店对此次虚假宣传推销事件承担连带责任,协助落实全额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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