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合作租车公司无依据扣押金6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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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退款申请书 投诉人:[郑小虎] 联系电话:[188****7090] 被投诉方1:滴滴出行(关联主体:北京嘉扬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方2:苏州飞途共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日期:2026年1月29日 一、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1年7月通过滴滴*台与苏州飞途共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缴纳了车辆押金共计10000元(9500元+500元)。2025年12月30日我完成还车,2026年1月23日办理退车结算时,对方在未提供任何有效修车明细、正规发票及车损原始照片的情况下,单方面以“车损”为由扣除我6930元费用,仅退还890元,该扣费行为严重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二、投诉请求 1. 要求苏州飞途共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立即退还违规扣除的6930元费用,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合理维权成本。 2. 要求滴滴*台(北京嘉扬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合作商户苏州飞途共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督促其整改并承担连带责任。 3. 要求被投诉方就此次违规扣费行为向本人公开道歉。 三、事实与理由 1. 扣费无合法依据:退车时,我与现场车管并未就所谓“车损”进行确认,对方也未提供任何车损照片、维修明细或正规发票。仅凭口头表述就扣除6930元,属于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 2. *台未尽监管义务:滴滴*台作为合作渠道,有义务对其合作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审核与监督。但*台对苏州飞途共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违规扣费行为未予有效约束,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3. 权益严重受损:此次违规扣费直接造成我6930元的经济损失,且对方在沟通中态度恶劣,拒绝提供有效凭证,已严重侵犯我的合法财产权益。 四、证据材料 1. 押金支付凭证(2021年7月12日支付9500元、500元的账单截图) 2. 退车结算账单截图(显示被扣6930元,仅退还890元) 3. 与苏州飞途共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对方无法提供修车明细及车损照片的沟通内容) 4. 苏州飞途共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工商证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