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教育强制扣费退学拒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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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材料‌ 投诉人信息‌ 姓名:董茜元 身份证号:110105*********841 联系电话:135****0760 被投诉方信息‌ 名称:奥鹏教育*台及天津南开远程教育学院 地址: 奥鹏教育: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8号信息大厦A座(注册地址) 天津南开远程教育学院: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校内) 联系电话:奥鹏客服10****34(建议核实最新号码);南开网院022-23****00(建议核实最新号码) 投诉标题‌ 关于奥鹏教育*台及天津南开远程教育学院强制扣费、违规退学且拒不退费的投诉 事实与理由‌ 报名与缴费‌ 本人于2020年8月16日通过奥鹏教育*台报名天津南开远程教育学院[课程名称/专业名称],并支付学费4430元(缴费凭证见附件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应按约定提供服务。 机构违约行为‌ 未经同意扣费退学‌:机构于2020年8月16日自动扣除学费4430元并办理退学(退学通知截图见附件2),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全面履行合同的规定。 教学服务缺失‌:退学后未提供任何课程或教学支持,导致学业中断。 沟通与维权受阻‌ 多次联系奥鹏教育及南开网院工作人员,电话被拒接或敷衍推诿(通话记录见附件3)。 机构以“效益不好”为由拒绝退费,并声称存在“霸王条款”,态度恶劣,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应按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退回预付款。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投诉诉求‌ 责令奥鹏教育*台及天津南开远程教育学院立即全额退还学费4430元。 要求机构书面道歉,并承诺改进服务流程(如明确退费规则、加强客服培训)。 承担因违约导致的合理损失(如误工费、交通费,需附简要说明)。 证据清单‌(如需要可全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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