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方婚姻咨询乱扣费及诱导欺*
网友保保_G79gT14p
投诉对象: 幸福有方公司 涉诉金额: 4800元 投诉事由: 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单方面制定不合理条款并重复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1月23日与“幸福有方”公司签署婚姻咨询服务协议,并支付费用4800元。对方承诺在30天内承诺帮助协调夫妻矛盾、挽回婚姻关系。然而,服务开始仅4天后(即1月27日),对方在未取得任何实质进展的情况下,便提出一个令我无法接受的方案:要求我额外支付1万元,用于聘请第三方人员冒充熟人联系我妻子。 我认为这是一种欺*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严重恶化我的婚姻关系。因此,我当即决定终止服务。 从签约到终止,服务实际持续时间仅为5天。但对方在计算退款时,提出了多项极不合理且重复的扣费项目: 1. 20%违约金: 960元。本人接受按合同约定支付此项。 2. 所谓“方案费”: 800元。对方称是为我“定制”方案产生的费用,我也可以接受。 3. 按天折算的服务费: 160元/天 × 5天 = 800元。此项本人亦暂可接受。 4. 最不合理的“团队协作补偿费”: 1000元。 对方解释称,为我服务的老师需要与其他老师协作制定方案,因此需额外补偿其他老师。这完全是一种重复收费和巧立名目的行为。团队内部协作是公司运营和提供服务的基本前提与成本,理应包含在总服务费或原800元的方案费中,岂能转嫁给消费者或是重复收费?按此逻辑,若一个老师与一万个老师协作,消费者是否要承担一万份“协作费”?这显然是荒谬的。 本人诉求: “幸福有方”公司在短短5天内,未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服务,反而诱导消费者采取欺*性手段,并在终止服务时设置层层不合理的扣费障碍,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要求贵*台介入,责令“幸福有方”公司: 1. 立即取消不合理的“团队协作补偿费”1000元及其他不合理收费(如“方案费”)。 2. 按照合理的计算方式(仅扣除违约金及实际服务天数的费用),退还剩余款项。 3. 对其不道德的服务方案及不诚信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