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未告知车联网服务收费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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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 投诉人:曾亚兵 联系电话:183****2079 被投诉单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重庆万州一汽大众百事达店 投诉日期:2026年2月5日 一、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1年2月19日在重庆万州一汽大众4S店购买大众迈腾330尊贵型汽车,购车时销售未告知车联网服务满五年需额外付费,且车辆APP未提前显著提示服务期限,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面临服务中断风险。经与厂家沟通,对方未予有效处理,现投诉其涉嫌欺瞒消费者,要求额外赠送五年车联网服务。 二、事实经过 1. 购车时未告知服务期限 - 购车时,销售人员未以任何形式(口头或书面)说明车联网服务仅免费五年,期满需付费续约。 - 车辆《用户手册》及购车合同中未明确标注车联网服务的期限及后续收费标准。 2. APP提示不及时 - 车辆配套的手机车联网APP(一汽大众品牌)在服务到期前仅提前两个月在一级菜单提示续费,此前未在任何界面显示服务到期时间或相关说明。 - 本人作为普通消费者,无法通过常规操作知晓服务期限,直至临*到期才得知需额外付费,剥夺了提前选择的权利。 3. 厂家不作为 - 本人于2026年1月拨打一汽大众厂家客服热线(400-817-1888)反馈问题,要求解释服务期限及协商解决方案,但厂家以“按合同执行”为由拒绝处理,未提供任何补救措施。 三、投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四、诉求 1. 额外赠送五年车联网服务(自2026年2月19日起算),弥补因欺瞒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