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Vivo手机

网友保保_3qLL1KHw

处理中

1. 2026年1月25日17时许,本人在正常使用、无摔落、无挤压的情况下,打开手机内屏发现右上角出现漏液。当日18时11分,立即前往新余市渝水区胜利北路371号vivo体验店(售后点)反馈,店员以“售后下班”为由拒绝接待,未告知漏液屏幕需避免开合的注意事项。 2. 当日回家后,因不知情再次开合屏幕,内屏迅速出现裂痕并三分之一区域黑屏(后经宜春售后证实,软性屏幕漏液后开合会加剧损坏,此后果系售后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 3. 2026年1月26日15时21分,再次前往新余售后点,内屏已三分之一黑屏且失灵,售后告知需等待1小时以上,拒绝接收手机暂存,导致故障进一步扩大风险。 4. 2026年1月27日16时15分,第三次前往新余售后点,内屏已半数黑屏且完全失灵。售后人员仅通过肉眼观察,以手机边框右下角“漆面划痕”为由,认定为“人为摔痕导致”,拒绝质保,且拒绝提供本人首次到店时的监控视频(该视频可证明初始故障仅为漏液,无裂痕)。 5. 2026年1月28日-30日,多次致电vivo厂家售后,要求调取监控核实初始故障,厂家在未查看监控的情况下,直接认可新余售后的拒保决定,且对“跨店检测路费承担”问题拖延答复。 6. 2026年1月31日,驱车1小时前往宜春市袁州区万达广场vivo体验店检测,现场用手机壳还原了边框划痕系“手机壳毛刺所致”,但宜春售后因新余售后的前置检测结论,要求寄回厂家检测(往返耗时耗力,未获实质进展)。期间,宜春售后人员误判手机壳存在裂痕,后承认系“灯光反射导致”,可见其检测主观性极强,无科学依据。 7. 2026年2月3日,收到厂家“进入维修阶段”的通知,致电沟通寄回地址时,被告知“检测出多项问题”,维修费7折后仍需2000余元,且客服明确表示“不修则直接寄回”,拒绝沟通事件前因后果,态度恶劣。 8. 2026年2月4日,为固定证据前往新余售后点要求调取监控,遭拒绝后报警,民警到场后店长同意提供监控拍照,但民警离开后立即反悔,经再次联系民警才同意完整调取三次到店监控。当日厂家售后致电表示“领导将后续联系”,但截至2026年2月5日,仍未收到任何实质性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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