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未尽告知义务并操控回访,诉求退保赔偿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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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我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泰康人寿的业务员黄胜利。在他的持续推销下,我分别在6月4日和6月13日购买了两份“泰康乐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号分别是15003693和15037610。 业务员在介绍这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时,反复向我强调,这份保险“什么病都可以报销”,并且说“有病可以治病,没病就当存钱了”。他的话让我完全误解了这份保险的性质。我以为这是一份像“万能账户”一样的产品,既能报销所有医疗费,又能像银行存款一样把本金拿回来。这导致我误以为购买了一份保障范围极广、兼具理财功能的“全能”保险,做出了错误的投保决定。 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他从未向我解释过“现金价值”是什么,也没有告诉我投保后有一个重要的“犹豫期”,在这个犹豫期内我可以无条件退保。这些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保护自己权益最基本的信息,但他只字不提,使得我在信息严重不全的情况下仓促投保。 投保后,黄胜利还专门“指导”我如何接听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这让我感觉,他不想让我在回访中提出任何疑问,想让回访“顺利”通过。这个本应由公司进行、用以确认我是否清楚条款的流程,完全失去了意义,变成了一个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