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未成年人擅购礼品卡,小米商城拒处理
网友保保_X4RoChN4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2月7日下午发现我小孩(16周岁)在小米商场购买两张面值均为500元的礼品卡(电子卡),由于当时本人在打扫卫生并没有察觉到小孩是怎样拿到我的手机并消费1000元。当我发现时立即与商家沟通,商家至今都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也没有出具解决方案且没有与我进一步沟通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践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