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美容院擅自转店致皮肤受损拒退费
网友保保_u9Yd3AFx
本人因祛痘需求,于2025年2月15日在索尔面部皮肤管理美容院(站前西路店)购买祛痘护理服务48次,支付预付款4500元,门店承诺赠送价值1280元的冻干粉护理一次。 我与该门店签订的服务知情同意书、开具的消费发票,全部带有索尔品牌专属的LOGO、专属合同模板、专属票据,我是完全基于对索尔品牌的信任才办理的消费。 服务期间,该门店在没有经过我同意、也没有单独通知我的情况下,擅自把我的全部服务转到蕾特恩专业祛痘(武商步行街店),仅在朋友圈发了一条通知,未尽到任何有效告知义务。我因为已经全款支付,只能被迫去新店接受服务。 2026年1月24日,我在新店做完第11次护理后,面部出现持续刺痛不适,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我当即提出停止服务、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此后我多次联系原索尔门店工作人员,发现全部失联。我通过12315投诉无果,协商不成报警处理,民警协调时,门店经营者刘天赐拒绝提供联系方式、拒绝退款。 目前,索尔面部皮肤管理美容院(站前西路店)已被经营者刘天赐注销,无法再向门店追责。 因为我是和索尔品牌签订的合同、拿到的是索尔品牌带LOGO的发票,门店也是以索尔品牌名义对外经营,索尔品牌方对旗下门店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和售后责任。 现在门店注销、经营者失联拒赔,索尔品牌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必须由品牌方退还我剩余未消费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