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合作放贷违规收评估费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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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5年3月1日在分期乐上借款2万元,分24期(2年),放款机构为江苏银行,合同利率:单利3.5%。实际上分期乐加了一个深圳汇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担保费:52元,评估费:4524元。*台要求总还款:25293元。截止2026年2月22日已还款12期,总共还了12605元。现申请提前结清,*台要求还,剩余本金10174.71元,违约金:809元。提前结清要还10997.53元。多次找分期乐*台协商取消违约金,*台说合法合规置之不理。投诉江苏银行,分期乐,深圳汇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事由:1.违规收取高额评估费4524元,江苏银行、分期乐、深圳汇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评估费”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属于变相抬高借款利率,违反*关于综合资金成本的监管规定,属于乱收费、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2.提前还款收取高额违约金809元,不合法,根据《民法典》及金融监管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不得收取不合理违约金。该笔809元违约金无合法依据,属于强制收费、违规收费。3.综合年化成本不透明、实际利率偏高,合同只显示3.5%,却通过担保费、评估费等方式隐性加息,未履行真实年化利率披露义务,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4.放款方江苏银行未尽审核与管理责任,江苏银行作为持牌金融机构,与违规收取高额费用的*台、担保公司合作,放任乱收费行为,违反审慎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 诉求:江苏银行,分期乐,深圳汇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退还已经违规收取评估费2262元和52元担保费。 2.取消提前结清违规收取809元违约金。 3.按实际借款合同3.5%单利重新计算剩余利息提前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