菘果科技擅自授权扣款致用户成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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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2025年4月22日,我通过小红书看到了一则 绘画赚钱可兼职的帖子,于是添加了对方的好友。对方先是给了我一个免费试听课的链接,然后一直给我打电话,通过“培训流程简单,接单简单,学生也可以自己挣零花钱”的方式对我进行洗脑,让我与四川熙欣创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签订协议,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对方诱导签订了“先学后付”合同,并给我办理了学费分期,我在学*期间发现对方存在虚假宣传,教学课程与实际严重不符。对方承诺“保底30单覆盖学费”,实际与宣传不符,实际派单远不足,模糊关键信息,我提出退学却被对方告知要收取1600多元的开学费用,我对此收费标准不知情。该公司让我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并私自利用我的个人信息与第三方公司成都菘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扣款授权书”,让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我的信息与陕西联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信息授权书”,以及用我的信息成为陕西联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协议”的参与人,让我变成了债务人。在此投诉四川熙欣创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兼职接单”名义进行宣传,诱导学生进行报名培训,且合同为格式条款,实际情况与前期宣传严重不符,已构成虚假宣传,受害者众多,完全处于欺诈行为。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我的诉求:四川熙欣创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菘果科技有限公司无条件退课,解除分期,终止合同。 我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培训及相关贷款协议,终止一切还款义务及利息计算,停止以威胁、恐吓等方式进行催款的行为;对被投诉机构的欺诈及违规放贷行为进行查处。本人未绑定银行卡,该分期是通过授权扣款方式办理,无银行卡号可提供。如调解成功需要退款,可另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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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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