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拒赔保价书籍撞角损坏
网友保保_QAvUgnAf
我于2026年2月19日在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康社区店的顺丰来快递一本书籍,价值1800元,已经保价1800元,快递单号是SF51****6381815。结果在湖北的武汉新洲区阳逻顺丰店的收货人发现书籍损毁。我向快递申请理赔,但顺丰以撞角不是损毁而拒赔。现在快递公司更是不理会消费者的要求,没有回复,冷处理,不处理。这两天几次催办,但没有人来电回复我关于赔付的事情,只是说在登记了来拖延时间。顺丰规避责任,欺*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权益。我要求顺丰快递赔付损失100并道歉。 1. “撞角”就是“损坏”,条款没有排除:条款里根本没写“撞角不算损坏”。“撞角”导致书籍外观受损,价值折损,这就是明确的“部分损坏”。快递公司必须按合同赔偿,不能自己内部定义什么是“损坏”来逃避责任 。 2.我已经了解到,顺丰对于‘书籍撞角’这种情况,一直是有赔付惯例的。我身边就有朋友因为同样的情况,成功拿到了几百元不等的赔偿。他们都说撞角都会赔,其中一个和我类似运输书籍撞角的保价两千赔了两百,而我保价1800得到的却是理赔员所谓的“这种情况不会赔付”。同样的保价、同样的问题,到我这里就成了‘公司规定不赔’。我有理由怀疑这是针对我个人的区别对待和拒赔话术。我已经了解到,顺丰对‘书籍撞角’是存在赔付先例的。也就是说,这个情况完全在顺丰的赔偿范围内。 3.根据《民法典》,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安全送达,损坏了就得赔 。快递公司不能靠一句内部“不赔”的口头规定,就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既然顺丰收取了我的快递费和保价费,就应该履行合同,否则就是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