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野蛮包装致限量黑胶损坏
网友保保_yjPP0Ihf
本人于2026年1月28日通过圆通速递收到网购的单依纯《勇敢额度》限量版黑胶唱片(全球限量5000张)。在本人提供的完整开箱视频(视频文件过大无法上传)中可以清晰证明,该商品在包装时已经造成受损,快递员直接将胶纸粘在我的黑胶封面上,送达时已存在运输导致的损坏,且包装材料均为二次利用的德邦快递包装,并非圆通规范包装。该商品属于易碎贵重品,快递员随意包装、野蛮操作,是造成损坏的直接原因,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也承认了是他们的问题。 此商品我实际购入价格为3000元,目前市场价值约5000元,属于具有收藏属性的限量商品,一旦破损,收藏价值即完全丧失。 事发后,我与圆通速递客服沟通赔偿事宜,对方仅同意赔偿150元,其依据“只看破损程度,不看商品实际价值”的内部规定,既不符合《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民法典》中按实际损失赔偿的原则,也与我的实际损失严重不符,沟通至今无法达成一致。期间圆通速递网点客服态度恶劣,还威胁我说最多只赔付100元,不接受就将问题一直挂着,连100元都没有。 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27条,未保价快件损毁,应依照民事法律规定按实际损失赔偿,未保价不能成为快递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理由。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包装严重不合格,理应依法赔偿。 申诉诉求: 1. 要求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商品实际购买价格3000元的三分之一,赔偿我1000元; 2. 要求圆通速递对其客服人员进行服务规范与法律法规培训,就恶劣态度向本人道歉; 3. 确认未保价不免除快递公司因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依法足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