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擅自放件、丢件及拒收不处理

网友保保_7955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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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两个包裹 由圆通快递承运 单号分别为YT34****8821212、YT34****1097200。2.11就显示派送中 期间打快递员电话 打网点电话 打投诉电话都催促要求送货上门均无果,后他们迫于无奈于2.14操作显示放于门卫。这是未经我允许擅自放于代收点。后面无论我怎么找对方协商都没用,期间我屡次电话要求给我拒收竟然一直不给处理,这是擅自违反合约。迫于无奈申诉于邮政局 此时已是2.24 距派送时间已经超过10天,没过一会便打来电话告诉我丢件了。因此1.他们丢件不通知不处理,甚至谎称放于门卫2.未经我允许擅自放在代收点3.我屡次要求拒收都不进行处理4.服务态度极其恶劣傲慢。根据《快递公司管理办法》该快递公司构成未经允许擅自放于代收点,我要求对公司处罚1万元。根据《快递服务*标准》,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超过72小时即属于快件延误。快递延迟十天仍未送达,已构成严重延误。‌‌我要求对我进行经济补偿及道歉。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快递公司有义务按照我的要求处理拒收件,并及时更新物流状态。他们并没有履行合约,也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并且期间态度恶劣,给我造成时间和精神损失我要求以经济方式补偿。我的要求不高 一个件给我经济补偿100元 两个件共200元。也算是给我这个公民的交代,也在完全合理范围内。并且我需要给我道歉 真心实意的道歉,他们公司无论总部还是网点以及快递员服务态度都非常非常恶劣!应该整顿!应该有惩!更何况是如此违约的情况下还如此傲慢!我需要给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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