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逻纪网络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诱导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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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逻纪网络虚假宣传诱导报班并设霸王条款 2026年3月2日被人诱导添加成都逻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方以虚假宣传诱导本人报名Python实践班课程。宣传期间,工作人员宣称学完课程可轻松接单赚钱,展示大量虚假接单成功案例,还承诺结业可获四川农业大学与机构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甚至暗示有华为相关权威证书,以此夸大课程价值与收益,诱导消费。因本人为在校学生,经济能力有限、社会经验不足,在对方持续诱导下,于“逻纪课堂”微信公众号缴纳200元定金,签订课程合同并办理12期分期付款(总费用4780元,除去定金每月缴398元)。后续经多方查证发现,该机构为典型买课局,存在多重欺诈行为:一是承诺的联合结业证书、权威资质证书均无兑现依据,该机构未取得对应合作授权,纯属空口承诺;二是查询企业资质发现,其经营范围不含“教育培训”类目,却擅自开展营业性职业技能培训,属于超范围经营、无证办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更关键的是,双方签订的课程合同存在多处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具体如下: 1.合同第六条注1规定“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参与学的课程,仍按甲方后台已更新课程计算课时费”,本人未实际享受课程服务,却需为甲方单方面更新内容买单,强制转嫁成本,侵犯消费者公*交易权; 2.合同第七条要求“乙方需100%到课率、100%作业提交率,否则无法申请重修”,该要求脱离学生日常学*生活实际(突发事务、网络故障等均可能影响),几乎剥夺本人调整学*计划的权利,排除消费者核心权益。 我交完定金后,你们才告知老师的培训上班时间,这是信息披露严重滞后。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你们有义务在消费者支付定金、签订合同前,将与服务相关的关键信息完整、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你们这种事后告知关键信息的行为,存在故意隐瞒、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使得我在对服务关键信息缺失了解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的消费决策。对方在合同签订环节不断催促导我在慌乱中签订合同,并非是在充分知情、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完成的。你们没有尽到合理的提示义务,没有给我足够的时间去思考。 我要求立刻解除合同并且退回已交的200元,如果你们继续无视自身在销售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拒不解决问题,我会进一步向市场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同时也会通过合法途径,联合其他有相同遭遇的人一起维护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