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动*台二次购票后拒退VIP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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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6年3月3号在秀动*台购买了Again t-ara2026成都场次,主办方是行星跳跃(成都)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人购买了该场次演出,因第一次购买不到vip票选择购买非vip票,后因有vip票本人对前一张进行退款重新购买vip票,现在想进行退票主办方*台都不予退票。消费主页面显示有条件退,并没有明确标注仅可以退一次票,而且二次购买也没有提醒消费者纯在风险,严重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交易权。*文旅局已经多次点名批评过猫眼,大麦等第三方票务*台实行"霸王条款",违法不予退票"吃相难看",以下附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文旅市场发[2023]96号文件第九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立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益。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